第一节 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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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行业管理 旧货收购业、印刷刻字业、宾馆业、修理业等特种行业,是易于被违法犯
罪分子藏身落脚、伪造证件、转卖销赃的场所,县公安局把这些行业纳入治安管理,进行审
查登记。2006年,开展了废旧金属收购业集中整治,建立了废旧金属收购业情况报告制度,
清查废旧金属收购业户153家,重新归档备案197家,在废旧金属收购业布建治安信息员200名
。2007年,组织开展了废旧金属收购业集中清查。2008年,全县有公共场所1339家,特种行
业843家,全部纳入管理;有140家宾馆业纳入治安信息管理系统。
  公共场所管理 1991年,县委政法委从公安局治安科、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及县城驻地派
出所抽调人员对沂水汽车站进行了集中治理整顿。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
县城及乡镇驻地的影院、停车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由派出所会同公共场所负责人进行
治理整顿,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时查办和调处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案件和纠纷。
  1992年,在全县范围内对“路边店”进行整治。1993年,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997处
公共场所进行治理整顿。1994年,对246处文化娱乐、书刊、影剧院、美术院等营业场点集中
进行了6次检查。1996年6月,在全县开展了禁赌禁娼、特种行业整治行动。同年11月,对全
县电子游戏娱乐场所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1999年8月,对全县公共场所进行了治理整顿。2
000年6月至8月对全县1080家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进行了集中治理整顿。2001年9月至12月开展
了整顿和规范歌舞娱乐服务场所秩序的专项行动。2004至2005年,相继开展了公共场所行业
治理整顿行动、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集中整治娱乐服务场所专项行动。
  2006年,清查公共娱乐场所298处,整改治安隐患10处,取缔1处。2007年,对娱乐场所
集中进行了7次检查。2008年,围绕奥运安保,组织开展了治安管理攻坚战,全面开展了旅馆
业、印章业、娱乐场所专项清理。按照国务院取消部分治安管理项目审批的决定,对取消审
批新开业的公共娱乐场所及时建档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实现由事前监督向事中、事后监督
。同年11月,在全县网吧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以互联网为依托,实现了远程管理监控。
  枪弹、爆炸、危险物品管理 1991年,在临沂行署开展的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百日竞赛活动
中,沂水县被评为先进县。1996年9月8日,县委、县政府召开贯彻《枪支管理法》工作会议
。根据省政府鲁政字[1996]160号《关于我省境内不设猎区的通知》精神,至1999年,共收
缴非法枪支526支,销毁16469支。
  1998年9月26日,马站镇杨家城子村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在全县开展了
为期3个月的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理秩序整顿活动,对全县7个乡镇27个传统性烟花爆竹生
产村进行了拉网式清查。收缴银粉180公斤、硫磺425公斤、氯酸钾2340公斤、鞭炮芯一宗。
查处涉爆案件131起,处罚133人,其中治安拘留24人,罚款97人。同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清理收缴“毒鼠强”鼠药专项行动,收缴“毒鼠强”450克。
  2004~2005年,继续加强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管理,对全县金融系统进行了97式防暴枪
培训考核,加强了监管。开展了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专项行
动,加大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严格爆破器材购、领、用、清、退等环节的管理。
全县共破获涉爆刑事案件43起,刑事拘留52人,涉爆行政案件291起,涉案641人,收缴炸药
256.45公斤,雷管652枚,导火索241.5米,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共292万响,半成品鞭炮3
.97万响。查处涉枪行政案件10起,涉案14人,收缴各类枪支19支,子弹306发。
  2006年,印发了《沂水县公安局枪支民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实现了枪支、民用
爆炸物品管理的信息化。同时,开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集中收缴行动。全县共
检查涉爆单位101处,检查涉枪单位4处;查处涉爆案件7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6人,罚
款2人,收缴炸药21.14公斤,雷管102枚,导火索311.4米,烟花爆竹516440响;查处非法携
带管制刀具案件11起,治安拘留3人,拘罚并处1人,罚款11人,收缴管制刀具28把,管制器
具1把,收缴仿五四式手枪1把。2007~2008年,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2次、隐患排查整治2
次,共摸排剧毒物品从业单位12家,涉爆从业单位44家,从业人员307人,对251名涉爆涉枪
重点人员落实了管控措施,并全部输入到枪支、民爆信息系统。并在全县21个派出所确立了
派出所长主管、专管,民警协管的派出所枪支民爆管理工作体系。
  打击黄、赌、毒 1992年5月30日,省政府、临沂地区行署分别召开会议,部署查禁非法
种植罂粟问题。至1995年,共铲除罂粟原植物1281株,处罚59人;查处违犯淫秽物品管理规
定案件3起,处罚8人;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36起,处罚303人;查处赌博案件159起,处罚129
9人。
  1998年,公安局与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开展“扫黄打非”联合行动,收缴非法出版刊物27
0本,盗版录像带101盘,盗版光盘415张,涉案VCD158台,查处违法人员9名。1999年,公安
局开展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专项斗争,查验各类公共复杂场所1202处,发现问题117处,责令限
期整改117处;查处卖淫嫖娼案件76起,处罚151人;查处传播淫秽录像带23盘,盗版光盘22
张,淫秽出版刊物2册;查处赌博案件28起,处罚135人。2004~2008年,全县共查处卖淫嫖
娼案件182起686人,赌博案件538起2732人,传播淫秽物品70起、101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
物73起、105人,铲除罂粟2900株,收缴淫秽光盘1.5万盘。
  自行车管理 1992年,公安局对自行车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各派出所聘请自行车车管员,
派出所指导车管员清理建档,由车管员对自行车进行管理。1994年,自行车管理停止路查工
作,车管员在基层治保会的配合下,走村入户进行登门服务。1998年后,自行车管理不再办
理挂牌业务,只按照市公安局要求完成年审指标。
  治保会建设 1994年,县政府在全县印发《关于进一步搞好治保会整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同时,全县开展农村治保会的整顿培训工作并结合各乡镇村级班子调整换届和对后进村的
两委班子整顿工作同步进行。
  1999年,县政府印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治保会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治保会改革试
点工作实施方案》,从当年11月1日至2000年2月,公安局派出专人先后对全县25个乡镇的所
属农村治保会进行整顿培训,县公安局的做法受到市公安局的表彰并予以推广。以后每年对
全县治保主任、综治人员进行培训。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994年巡警大队成立后,积极构建以“六化”为主体的治安防控体
系,在城区,本着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改革巡逻机制,构建治安防范网络新格局,将城
区划分为五个工作巡区,确定了8条重点巡逻街道和41个重点巡逻部位(单位),绘制《城区
巡防及重点单位示意图》。通过街面流动巡逻,发现警情就地处置,接到110指令就近出警,
做到巡处结合,有警处警,无警巡逻,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屯在街面。确立以指挥中心为龙头
,以巡逻民警、专职巡逻队员为骨干,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内部单位防范为基础,以防范控
制重点要害部位、案件多发区域、常见性多发性犯罪为重点,以人防、物防、技防为基本手
段的专群结合、点线边面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在乡镇,以民兵应急分队、专职治安巡逻队
、村居护村队为依托,大力推行农村防控群众化。2008年,全县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11%,街
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至2008年底,共出
动街面巡逻警力4.76万人(次),巡逻中抓获违法犯罪人员96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