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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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从2004年开始,按照省委确立的自查、暗访、综合检查、专项考核
、综治委成员部门测评、公众安全感调查等“六位一体”的检查办法,每年由县综治委统一
组织开展检查考核。2008年,表彰平安建设先进集体70个、平安建设先进个人100人、见义勇
为先进分子34人,对22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
  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平安建设进行视察,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
整改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监督作用。在全县真正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
各界广泛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
  舆论宣传与思想教育 在全县普遍组织实施了“五个一”(向每户发一本《平安手册》,
每村建立一个“平安之声”广播室,每个乡镇组装一辆宣传车,每个乡镇组织一支文艺宣传
队,每个乡镇、村居规范平安创建宣传一条街)宣传工程。在城镇主要街道和路口设立永久
性宣传牌,在乡村开辟“宣传一条街”;每年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在县
电视台、电台、新闻网开辟了平安沂水创建专题栏目。2008年,开展了严打整治集中宣传、
“五五”普法集中宣传、交通整治集中宣传、12.4法制宣传日等4次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
“送法下乡”活动10次,为重点普法对象举办法制教育课12场次。
  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深入实施普法规划,加强
民主法制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提高了人
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彻《公民
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弘扬沂蒙
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信访秩序,拓
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坚持开展政法“五长”联合接访和“县委领
导大接访”等活动。积极开展无重访、无越级访、无集体访的“三无”活动,全面落实信访
工作责任制,创立了“信访五个一”工作模式,2007年6月18日,全市信访暨维护社会稳定工
作现场会议在沂水县召开,推广了全县实行村级“五个一”模式、加强信访工作及维护社会
稳定的有关做法。2008年,全县信访案件处结率达98%。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在县直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乡镇加强了调解中心建
设,在村居、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健全完善了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了调解员。及时化解不稳定
因素,妥善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形成定期排查与重点时段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2008
年,开展了为期7个多月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活
动,为奥运会顺利安全举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74件,成功
调处561件,调处率达98%;共梳理出各类重点信访不安定因素70起,结案40起,结服27起;
排查出治安落后村居22处,重大安全危险源48处。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大
量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调解成功率达96%。
  治安防范 在城区,由60人组成的专职治安巡逻大队实行划片巡逻,进一步加强了以警务
工作站、110报警点、治安堵截点、单位保卫科为重点的四道防线建设,在住宅小区及社区健
全完善了警务室,强化了内部防控,特别是结合交通整治长效机制建设,依托羊临路收费站
,新建了警务工作室,有效地加强了对过往车辆的盘查和管理。在乡村,落实联户联防、组
建夕阳红护村队,以推行治安保险为契机,全面开展了“保险到户、保安驻村”治安双保活
动。2008年,全县参加治安保险户达20万户,参保率达90%,收取保费200多万元,在部分村
居设置了警务室,村级治安防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投资700多万元,在县公安局巡警大队
高标准地配套建成了监控中心,及时出台有关文件,对内部单位、乡镇直单位、村庄监控网
络进行规范提升,推广了“四位一体、三级联网”技防模式,大大提高了基层防范能力。至
2008年底,全县已在县直单位、住宅小区安装监控探头2000余个,在乡镇直单位、村庄安装
监控探头1600余个,30%的村庄安装了电视监控系统,70%的村庄推广了电子巡更系统等科技
防范措施,有效提升了平安沂水建设整体水平。2008年,全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现
场会和全省政法工作座谈会相继在沂水县召开,推广沂水经验。
  综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2006年,在各乡镇推行以机构网络化、职责具体化、制度规范
化、程序模式化、管理信息化、队伍专职化、设施标准化、经费预算化为主要内容的“八化
”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使维稳部门整合职能,拓展功能,理顺了关系,提高效率,实现了
工作的重心下移,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同年,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现场会上推广沂水县“八化”经验,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在
沂水县召开,全面推广了沂水县开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在2007年5月召开的全省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沂水县作了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介绍。
  社会管理 不断加强对高危经营企业、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文化娱乐、网吧等新型行业
、特种行业的管理,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加强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集贸
市场、租赁房屋集中区域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推
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加强对青少年成长环境的治理,为青少年健
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
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2008年,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率仅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