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职业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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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县劳动局建立和完善了技术工人的初、中、高技术等级制度和技师、高级技师
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992年,县劳动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实行企业考工晋级的实施意见》
,全县各企业相继制定本单位考工晋级实施方案,开展了考工晋级工作。至1998年,全县有
工人技术考核组织100个。156个企业,3万人(次)参加了考工晋级考核。至2000年,全县共
转正定级考核5000 人。
  1993年7月,国家劳动部颁布《职业技能鉴定规定》。1994年,沂水县职业技能鉴定所建
立,批准鉴定的工种为车工、钳工、电工、仓储、烹饪、建筑、微机、服装裁剪等。鉴定所
配备3名工作人员,按工种选聘了20名考评员。1994~2003年,共面向社会组织技能鉴定20批
(次),2000人,有1500人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2001年,为1100人换发《职业资格证
书》。2002年,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了“沂水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经过7年的
发展,至2008年,沂水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立起了5个常用工种的鉴定考核基地,年鉴定能
力达到3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