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干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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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91~2008年,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235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本着因人、因专业而宜的原则,全部进行了妥善安置。同时,接收随调家属101名,子女1
10人。从2002年开始接收自主择业转业军官,至2008年接收8人。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1991~1996年,大中专毕业生的派遣工作分别由县计划委员会和教育
局负责,从1997年起,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从县计划委员会移交给县人事局。通
过“双向选择,计划推荐,市场就业,考试聘用”等手段,合理配置毕业生资源,努力实现
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促进了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1997~2008年,全县共接收大中
专毕业生15222人。其中高等院校毕业生8674人,中等学校毕业生6548人。
  招考录用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强化“逢进必考”意识,把好公
务员队伍入口关。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满35周岁以下
、男身高不低于1.6米、女身高不低于1.5米,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的人员均可报考(2003年起
不再限制身高,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997年5月,首次面向社会进行了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
工作,共录用34人,其中从农民中录用国家公务员4人。2002年9月,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考录
用国家公务员7人,录用人民警察3人。2003年9月,面向社会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
者)56人。2004年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27人,人民警察3人。2005年录用国家公务
员(机关工作者)6人,人民警察4人。2006年录用国家公务员16人,人民警察7人。2007年录
用国家公务员49人,人民警察6人。2008年录用国家公务员60人,人民警察1人。
  1992~2002年,按照省政府的政策规定,分五批将2058名民办教师吸收录用为公办教师。
  干部调配 1991年,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进
一步加强了对干部调配的管理。1991~2008年共调配干部1534人。2000年贯彻落实省委组织
部、省人事厅《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加强管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紧急通知》,在未完成县
乡机构改革人员定岗之前,各级党政群机关和行使行政职能、执行机关制度规定的事业单位
,一律停止进人。干部调配工作坚持了调出县外从宽、充实基层和生产第一线从宽、冻结机
关事业之间人员调配的原则。2001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方针政策,为131名国
有学校的教师办理了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从事民办教育的手续。2002年11月,按照县委、
县政府《县乡机构改革关于人员分流的意见》精神,为280名一般干部办理了提前离岗手续,
为1名机关工勤人员办理了离职手续,为1名行政人员办理了辞职手续;1991~2008年,为解
决干部实际困难,照顾夫妻分居,与其他省、市、县干部调整交流,调出328人,调入1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