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乡镇政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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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全县31个乡(镇)开始设置政协工作联络组。1990年,根据工作需要,全县31
个乡镇联络组改为政协乡镇工作委员会,为正乡级工作机构。2000年12月,全县调整为19个
乡镇,乡镇政协工作委员会同时也调整为19个,仍为正乡级工作机构。
  各乡镇政协基层组织成立后,在本乡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协的指导下,注重就本乡
镇政治、经济、文教卫生、科学技术及其他社会事业等重要工作开展调查和视察,反映社情
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咨询服务和培训,开展联谊交友活动,指导委员书写提案等,
不断完善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和发展。
  2002年1月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政协工作委员会撤消。其工作由乡镇党委分管党群工作的
副书记分管,统战委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自此,基层政协工作实现全新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