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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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对进驻政务大厅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及窗
口工作人员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指导驻厅单位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审
批服务,对重点项目组织实施领办服务和并联审批,并根据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提
出沂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议。大厅始建于2005年11月16日,于2006年5月18日正式启用。
其前身是2003年8月成立的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政府。大厅
内设咨询窗口、办事窗口、收费窗口、投诉受理窗口、票据管理窗口等。2008年,共进驻大
厅38个窗口部门和1家中介服务机构,进大厅办理的事项共294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
事项269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25项。
  审批机制 实行“四制、四件管理和八公开”运作机制。四制:分类办理制、一个窗口对
外制、统一收费制、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四件管理:承诺件管理、即办件管理、联办件管理
、上报件管理;八公开:许可(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
公开、许可(审批)范围公开、许可(审批)依据公开、许可(审批)条件公开、收费标准
公开,真正实现办事程序的公开化、透明化,推动依法行政的阳光作业。同时创新实施“一
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模式。2006~2008年,政务大厅各
窗口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2903件,按期办结率达100%。
  项目手续领办 根据大厅办理的许可、服务和收费事项的开展情况,遵循“应进必进”的
原则,将政务大厅的服务功能逐步向招商引资服务方面延伸。在对外来投资者提供全面的政
策咨询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检查,在开展诚信为本招商、优质
服务亲商、规范管理安商等方面发挥依法行政的载体作用,塑造政府良好形象。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的要求,积极组织各窗口
单位对各项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行政许可服务流程图,使部门之间
不再互为前置,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缩时提速,创建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审批的“绿色
通道”;对于县里重点调度的工业和民营经济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投资规模较大的招商引资
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并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积极组织建设局、国土局
、发改局、环保局、水保办、地震局、气象局、人防办、消防大队等相关建设手续的单位窗
口召开协调会,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