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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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传 1991~2008年,县政府法制局共举办政府法制讲座262讲,听众达52.4万人(
次);开展法制培训36次,培训6.5万人(次);出动宣传车220台(次),到各乡镇进行巡
回宣传,张贴宣传画10万张;印刷《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小册子1万册;全县经培训
合格后发放行政执法证2693件,听证主持人资格证65件。
  行政复议应诉 1991~2008年,县政府法制局代表县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485件,依
法受理242件,不予受理14件,其他处理229件。在受理的242件案件中,经复议审理县政府决
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42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5件,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改变原具体
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55件,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的40件。1991~2008年,县
政府法制局受县政府委托,代县政府出庭应诉48件案件,胜诉48件,胜诉率达100%。
  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 1991~2008年,县政府法制局共审查把关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
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352件,所有审查把关的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没有出现任何违反法律
规定的现象。2001年,对1995年以来发布的1432件文件进行清理,修改9件,废止52件,确保
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在内容上不出现与法律、法规、规章、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对外
承诺相抵触的情况,维护法制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