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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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3月,县残联成立,隶属县民政局管理。1991年12月,全县31个乡镇全部成立残联
。1992年,全县残疾人有5.4万人。2000年1月,残联单设。同年4月,经县医院鉴定,换发、
新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06年,全县有残疾人7.1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46
%。至2008年底,共办理残疾人证2万余个。
  康复工作 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始于1991年,并成立“沂水县三项康复工作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县残联康复部。1991年6月,全县开展“为兴建山东省康复职业中专学校捐赠一元钱
”活动,捐款45万元,上缴省残联27万元,18万元用于筹建沂水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2008年11月,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办
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活动的通知》。县残联为沂水、四十里堡2个乡镇
康复指导站及7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配备了2万余元的步行辅助训练器、滑轮吊环训练器
、上肢作业训练器、木制手指分离器、肩梯等康复器材,同时开展了残疾康复筛查、诊断、
康复治疗、训练、康复知识普及、转介等康复服务,使残疾人就地、就近得到康复服务。同
年,为30名贫困脑瘫儿童、弱智儿童进行康复救助,县残联补助4.8万元。
  儿麻矫治 1991年9月,根据上级部署,首次在全县开展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残联
牵头组织卫生局、县医院医疗技术人员入村入户普查,并筛选出儿麻手术矫治对象486名,聘
请省儿麻矫治手术专家医疗队来沂水免费为114名儿麻后遗症患者施行手术治疗。1992~199
6年,共实施儿麻手术397例,手术成功率98%,显效率88%以上。残联各方筹集资金向每位
手术患者资助100元。2003年,介绍2名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到省武警医院治疗。2008年,县
残联为3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免费施行矫治手术,每例补助6600元。
  假肢安装 2003年,联系郯城县残联为4名小腿缺失残疾人安装假肢,县残联每人补助10
0元。2004年,为14名小腿缺失残疾人安装了假肢,每例假肢安装者补助350元,同时由市人
民医院为4名小腿缺失残疾人安装假肢。2005年,为20名小腿缺失的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2
008年,为45名缺肢残疾人(大腿20例,小腿25例)免费安装假肢。
  聋儿语训及助听器捐赠 1993年5月,举办首期聋儿语言训练班,招收聋儿4名。1996年5
月,第二期聋儿语言训练班招收聋儿10名,分为2个班。1994年,德国粮援项目无偿援助残联
聋儿语言听力培训中心教学设施配套资金9500马克。被培训聋儿,改善了听力语言能力,走
出了无声世界,能与正常人进行语言交流,大部分学员能进入小学普通班就读。1998年,沂
水县聋儿语言训练中心划归县聋哑学校。自2003年起,县残联开展“听力助残”活动。至20
08年底,先后向语训聋儿捐赠助听器106台,并配套9.2万元的语言康复训练经费,向五保老
人捐赠28台助听器。
  白内障复明 1993年,“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在全国掀起,县“三项康复工作办公室”积
极与沂水中心医院、县人民医院协商成立了康复门诊。至2003年7月,全县共完成白内障复明
手术2763例,脱盲率达100%。
  自2000年起,县残联开展“献爱心、送光明”活动,采取“残联出一点,医院减一点,
患者拿一点”的办法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至2008年底,全县710名贫困白内障患
者受助。2000年始,在每年的3月3日“全国爱耳日”和6月6日“全国爱眼日”活动中,组织
县医院、县眼科医院在县城主要街道和乡镇集市开展义诊活动,宣传爱耳、防盲治盲知识,
提高了人们的爱耳、防盲意识。2000年9月,上海瑞金医院眼科中心来沂水免费为20名“三老
”优抚对象和特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并特邀通过手术恢复光明的沂蒙革命老战士—
—焦念新到上海参加51周年国庆。同月,完成了市残联安排沂水10例特困白内障患者到临沂
鲁南眼科医院免费手术任务。
  2003年5月,县残联与县眼科医院开展下乡义诊、免费送药活动,受益群众达1000余人。
  2007年6月,山东医专附属眼科医院开展“助贫复明,光明沂蒙”活动,全县共有4238名
眼疾患者参加义诊,为部分患者赠送药品,对符合手术条件的157名白内障患者、68名翼状胬
肉患者进行了手术,手术成功率100%。
  精神病防治康复 2002年4月,成立县精神病防治康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康复
部。8月,召开全县精防工作会议,确立县医院精神病科和黄山铺精神病医院为县精防康复技
术指导中心,并对入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同年11月,县残联和县卫生医疗人员到全县18
个乡镇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至12月底,完成6700余例精神病人的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
工作。2003年7月,县残联和县人民医院开展精神病义诊和免费送药活动,义诊70人,免费发
放价值1000余元的药品。2004年,省政府确定“十五”期间沂水县为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
作新增县,争取到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为100名贫困精神
病患者连续三年免费提供每人每年360元的药品。
  轮椅捐赠及用品用具供应 1999~2008年,为帮助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实现走出家门、融
入社会的愿望,县残联积极联系台北曹仲植基金会,采用台北曹仲植基金会捐赠1辆、县残联
配赠1辆的方式,先后向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捐赠轮椅794辆。1998年始,县残疾人服务总社
为全县残疾人提供轮椅、拐杖等用具30个品种。2004年始,成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供
应品种达40余个。
  特殊教育 县聋哑学校于1992年创建,为公办学校,2007年更名为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
  县培智学校是于2000年8月成立的一所寄宿制民办学校,由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的王琦创办
,面向社会招收脑瘫、弱智、多动症、孤独症等智障儿童。2006年,设立县智残儿童康复中
心。至2008年底,学校在校智障学生84人,教职工13人,设有1~5个年级,7个教学班,先后
有300余名智障学生康复离校。
  自2002年起,县残联对考入中专、大专、本科以上院校的残疾学生分别给予500元、800
元、1000元的补助,至2008年,先后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59名残疾学生补助4.8万元。
  2004年,县残联争取到“扶残助学春雨行动”项目,资助60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
,连续五年每人每年500元。
  职业培训 1996年10月,县残联组建了沂水县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采取借用教室、聘用
非固定专业教师、多方筹集资金等方式,免费为残疾人进行刺绣、缝纫、服装裁剪及经济作
物的种植栽培技术等方面的培训。1998年7月,因全县职业教育改革,将培训中心划归县特殊
教育学校管理。1996至2008年底,该中心共培训残疾人400余名。
  2002~2006年,县残联委托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代为培养了34名残疾人中专生,每个学
员的学费、住宿费等2500元由县残联负担。
  自2004年起,县残联与县创新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免费举办烘焙、电气焊、美容美发等
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技术培训班,培训费由县残联承担,县创新职业技术学校给予减缴优
惠。至2008年,共培训残疾学员50名。2007年12月,县创新职业技术学校被省残联评为山东
省优秀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2008年9月,县残联、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县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进行
转移培训的通知》,对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进行培训。11月,依托临沂师范学院沂水分校举办
了为期一个月的残疾人家电维修班,培训学员13名。
  2008年10月,推荐7名残疾人参加了市残联组织的残疾人职业技能(计算机)培训班。
  残疾人就业 1991年起,通过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和残疾人劳服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
至1993年全县共举办社会福利企业28处。企业管理人员职工达1300余名,其中安置残疾职工
550余名,占职工总数的50%(1993年开始由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管理)。
  1996~1997年,协调县劳动局创办了沂水县程控设备厂、马站石英厂、沂水县化工厂、
沂水外贸工艺品厂等8处残疾人劳动服务企业,共有管理人员、职工215人,其中安置残疾职
工100余名,下岗人员50余人。为完善对福利企业与劳服企业的管理指导,县残联与税务部门
密切合作,实行了五表一卡制度(福利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残疾职工统计表、残疾职工工
资表、残疾职工工种登记表、企业利税分配使用表及福利企业(劳服企业)四残人员登记卡
)。这些管理办法被省税务局在全省推广。
  2001年4月1日,省政府115号令《山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颁布实施,为认真
贯彻执行省政府令,县政府制定了《沂水县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对分散
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凡沂水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私营、外资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
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在招工、定级、晋升、职称评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生活福
利等方面,享有与正常人同等的待遇。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应按规定由人事、劳动部
门办理录用手续,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同时,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适宜的岗位,方便残
疾人工作。凡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必须按差额人数,按县统计部门公布
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1年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3.24万元,以
后逐年增长。自2004年起,由地税部门代收企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部门代扣有预算
外收入的党政、事业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县残联收取剩余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08年全县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60万元。通过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了残疾人就
业。至2008年底,实现分散就业206人、集中就业315人、个体从业495人。
  2003年起,县残联实行残疾人失业登记及求职登记制度,根据残疾人登记的专业特长及
求职意向,有针对性地向企业介绍就业,先后为700多名残疾人找到了就业岗位。
  2007年、2008年5月,县残联举办了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共推荐32名有劳动能力、有
就业意向的肢体残疾人到浙江开元皮革有限公司、山东亨井电子有限公司等厂家就业。
  2008年10月,在沂水镇南关社区,龙家圈乡龙家圈村、后马荒村开展了“残疾人充分就
业社区”创建活动,使49名残疾人“在家门口实现了就业”。
  扶贫解困 1990年7月,由县税务局、工商局、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县残疾人就业
实行优惠待遇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凡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劳务、维修、服务
和小商品经营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和工商管理费。至2008年12月,历年累计办
理优惠证书717个。1995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向残疾人献爱心活动的通知”精神,县残
联全体干部深入到乡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宣传省政府通知精神,介绍残疾人贫困状况
,募集捐款39.7万元。1998年7月,在新泰召开的全省残疾人扶贫工作会议上,沂水县残疾人
扶贫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介绍和推广。同年9月,沂水县被列为全国康复扶贫县,争取残
疾人扶贫资金90万元,在全县滚动使用5年,共发放贷款52万元。2000年秋,采取残联提供扶
持对象,银行考察承贷的做法,顺利将90万元康复扶贫贷款给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
家庭副业。2001年,协调农行发放康复扶贫小额贷款36万元。2005至2008年助残日期间,开
展残工委成员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活动,每年每个残工委成员单位与2个贫困残疾人结成
帮扶对子,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走上致富路。
  社会宣传与文体活动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每年的助残日,
召开一次全县残疾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分管县长兼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主
持会议,并总结部署工作任务,发表电视讲话,动员社会各界按照助残日主题,开展“红领
巾助残”、“文化助残”、“法律助残”等扶残助残活动。利用全国助残日、世界残疾人日
、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重大节日,通过报纸刊登、电台播出、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
站、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残疾人保障法》。1994年5月,县聋哑学校与县文艺辅导站合
作,举办了庆祝全国助残日专场文艺演出。2000年4月,由临沂市商业银行和北京市残疾人艺
术团、山东省雄鹰残疾人艺术团共同举办的“同在蓝天下”残疾人公益演出在沂水镇礼堂举
行。晚会演出了舞蹈《好运来》、笛子独奏《扬鞭催马运粮忙》、手语舞蹈《感恩的心》等
节目。2006年8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宣传办主任、视力残疾人王福德创办了残疾人公益网站
——沂蒙爱心家园。率先在临沂市搭建起了一个以学习、休闲为主题的残疾人公益网络平台。
  2006年8月,沂水县组队参加了市首届残疾人运动会,获得金牌15枚、银牌14枚、铜牌3
枚,在14个代表团中获团体总分第2名、田径团体总分第1名。推荐9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省
残运会,夺得金牌9枚、银牌1枚、铜牌7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