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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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会议 沂水县工商联于1989年8月31日恢复工作。沂水县工商联也是沂水县商会。主
要承担全县民营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商会组织建设、民营经济服务、调研信息、参政议政
、对外联络、光彩事业等项任务。县工商联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分别于19
93年8月28日、1997年5月23日、2002年1月22日召开。七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长1名,
副会长10名,其中不驻会的7名,秘书长1名;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1名,其中
不驻会的16名;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委员35名,其中不驻会的30名。经过届中调整充实,至20
07年6月,实有会长1名,副会长15名,秘书长1名,常委33名,执委54名。其中,担任市工商
联执委的6名,常委1名。至2008年底,全县19处乡镇商会已全部完成换届工作,有会员971人
,其中,民营企业383名,占39.4%;集体企业3名,占0.3%;个体工商户551名,占56.7%;个
人会员34名,占3.5%;妇女41名,占4.2%。
  参政议政和调研宣传工作 围绕全县发展的重点问题,积极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
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县、乡两级工商联组织共向市、县“两会”提交提案、议案39
份。先后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状况、行业协会发展现状、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状况调研活动
,并形成调查报告9篇,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2003年初,在《沂水报》开辟“沂水
民营企业人物”专栏,宣传40多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同年底会同县委统战部编辑出版
了《沂水民营企业人物》一书。
  组织建设工作 对乡镇商会和行业商会实施“十有”建会标准(即有醒目的商会牌子、有
健全的领导班子、有稳定的积极分子队伍、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有明确的工作规划、有扎实
的工作措施、有丰富的活动内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定的活动经
费),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坚持把会员队伍结构的改善与
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把会员发展工作与开展经济服务结合起来,把服务内容与
企业需求结合起来的“三结合”原则,积极做好发展工作。在团体会员方面,注重吸收各类
同业公会、行业协会入会。注意发展比较大的企业投资者、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和经济理
论研究者等,使会员队伍结构更趋合理。学习南方发达地区行业商会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
对行业协会、行业商会的规范管理,引导民营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服务民营经济工作 实行工商联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会员企业制度,提出“经常走访,协调
关系,提供信息,搞好宣传,总结经验”五项措施和“联系不代替,帮忙不添乱”的要求,
驻会班子成员每人联系3个企业,协助企业理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力所能及地为企
业办实事、办好事,努力为会员企业创造良好地发展环境,搞好维权服务。充分发挥商会作
用,积极向政府反映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政策和法律障碍,帮助化解矛盾与纠纷,维护
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市工商联科信担保公司为依托,积极为全县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服务。同时,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不断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通过《工商联
信息》和《临沂工商界》等内部宣传资料和临沂商会网站,向民营企业传递政策、法律、经
贸、市场等方面的信息1026条。1991~2008年,县工商联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6期,培训全县
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财会人员2650人(次)。
  对外联络工作 本着“三加强一参加”的思路,加强与外地商会、招商部门和会员企业的
联系,积极参加上级工商联组织的经贸活动。通过加强对外联络工作,搭建起了与外地经贸
交流合作的平台。至2008年,先后4次组团参加市联组织的招商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60余份
,洽谈项目8个,签定协议项目4个。
  光彩事业工作 把推进“民企帮村”活动作为光彩事业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立
足民营企业发展实际,根据自觉自愿的原则,提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帮扶形式,使民营
企业在帮扶中实现发展,也使村民增加收入,得到实惠,学到致富本领。至2008年,全县有
93家民营企业帮扶103个经济薄弱村。开展了以资助高考过线贫困生为主要内容的“光彩助学
”活动,有31位民营企业家捐款40万元,资助45名大学生。2008年5月,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
,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向灾区捐款捐物达500多万元,其中,县工商联副主席、山东兴盛
矿业集团董事长李运德捐款100万元在灾区兴建一所希望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