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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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比竞赛活动 1991~1994年,在全县农村妇女中开展“一帮一、一对富”、“三八绿色
工程”、“七种、八养、六加工”等竞赛活动。1995年,县妇联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推动以
百带丽、机绣、草编、绒绣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业的发展,当年收入加工费1000万元,创
汇500万美元,从业妇女人均月收入达300元。1997年,开展“万名农家女十项农业新技术”
培训推广、“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手拉手致富奔小康”活动。与其他县直单位联合开展
了农村妇女技术培训。县妇联聘请农技专家到各乡镇举办培训班。至2008年底,全县共有20
万名妇女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有7万名妇女接受新技术培训,有1.05万名妇女获“绿色证书”
,有5160名妇女获农民技术员职称,有科技致富示范户3万户。同时,还开展了“巾帼科技扶
贫”活动,组织科技致富先模人物与贫困妇女结成帮扶对子,领办项目,使贫困妇女掌握了
脱贫致富的本领。县妇联围绕全县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总体要求,从即发集团引进发制品
加工项目,把发制品加工业作为促进农村妇女就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全县建成发制品加工基
地14处,吸纳农村妇女1.5万名,年收入加工费2000万元。至2008年底,有52个单位,69名妇
女受到省、市妇联表彰,其中1人被授予“全国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科技服务工作者”称号
,1人被授予“全国双学双比能手”称号。
  1999年,县妇联在全县女职工中开展了“巾帼创新业”活动,当年有856名下岗女工实现
再就业。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了争创“巾帼文明岗”、“岗位明星”活动。至2008年底,全
县有2个单位被授予国家级“巾帼文明”岗称号,有49个单位被授予省、市“巾帼文明示范岗
”称号,有88人获省、市“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岗位明星”称号。
  “美在农家”、“美在家庭”活动 1992年,县妇联在全县农村开展以“五美”(村容村
貌美、庭院美、居室美、仪表美、心灵美)、“五化”(科学化、经济化、美化、绿化、净
化)为主要内容的“美在农家”活动;在城镇开展“美在家庭”活动,改变了城乡环境脏、
乱、差面貌。1994年,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在全县开展“美德进家宣传月”活动,
聘请拥军模范、尊老敬老模范作先进事迹报告。1995年,开展“美在农家、富在庭院”活动
,动员农村妇女利用庭院搞种、养、加工一体化庭院经济开发。提出“万元不出村、千元不
出户”口号。1996年,开展“巾帼文明行动年”活动,提出“家家文明树新风,人人参与见
行动”口号。在农村,积极开展除“三堆”、排污水、搞绿化活动。在城镇倡导做到“三个
一”即订一份报纸、一份杂志、设一个书橱,提高家庭成员文化素质。同年,县委、县政府
将“美在农家”、“美在家庭”活动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998年,开展“妇女、家
园、环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003年,开展了“家庭美德实践年”、“三项活动进家庭”
(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家庭生活文明化、家庭教育科学化
、家庭成员知识化、家庭生活环境净化、绿化、美化。2005年,在全县开展了农村家庭环境
集中整治活动,县、乡两级妇联广泛发动妇女,参与整治活动,把“美在农家”活动与创建
文明生态村、文明一条街等活动相结合,促进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至2008年底,有286个村
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美在农家”明星村,有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户15万户,先后有2个乡
镇和3个村分别被评为省级示范乡镇、示范村,沂水镇西朱家庄村被评为全国美德在农家示范
村。
  宣传工作 每年利用“三八”、“六一”、“七一”、“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积极
开展“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举办主题演讲会、英模事迹报告会、知
识竞赛、文艺汇演等。1998年和2007年,县妇联开展了第一届、第二届“沂水十大杰出女性
”评选表彰活动。县妇联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先后拍摄了《百带丽在沂水》《彩霞映红半
边天》《沂水巾帼在行动》《美哉!农家》《家教园地》《十万妇女学科技》《纪王崮下敬
老情》《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等40余部专题片。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 1991年,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直38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有了专门的工作机构。1995年,县妇联制定《沂水妇
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沂水儿童事业发展规划(1995~2000年)》,1996年,县
政府分别予以颁布实施。1997年,沂水县先后被国务院、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确定为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县。2002年初,县妇联制定的《沂水县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沂水县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县政府分别予以颁布实施。2003年,顺利
通过新“两纲”第一阶段的监测评估。2005年,县妇联积极推动将妇女儿童纲要和《妇女权
益保障法》的实施分别纳入沂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沂水县“五五”普
法规划。2005年、2008年先后完成了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中期和阶段性监测评估检查
。结果显示,沂水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妇女儿童纲要涉及的82项可量化指标
中,有57项达到2010年目标。
  普法维权工作 1984年,成立以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的法律顾问委员会,具体解决
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牵头协调处理工作。2000年后,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成立了妇女
儿童法律援助中心、“110”家庭暴力投诉中心、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
权利女子合议庭,建立妇联特邀陪审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制度,构筑起社会化维权格局
。1991~2008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285起,处结率达98%。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拐卖妇女儿童案
件53起,解救妇女儿童34名,处理家庭暴力案件988起。加强与综治部门的配合,以“四进家
”活动为载体,建立一批“平安家庭”示范点。
  儿童工作 1991年,成立沂水县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先后组织开展把知识送给家长、年
轻妈妈读书评比、沂水新苗评选等系列活动。1998年,沂水县被确定为全省示范家长学校试
点县,制定了《沂水县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家长学校管理条例》。1997~2008年,
县妇联先后聘请知名家庭教育专家来沂水县授课39场次。2000年,沂水县儿童工作通过省、
市“九五”家庭教育工作评估验收。至2008年底,全县依托中、小学和幼儿园共建有家长学
校232个,家庭教育咨询辅导站163处。结合《公民道建设纲要》实施,2002年,在全县开始
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2005年,开展了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双合
格”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县妇联从1994年开始实施“春蕾计划”,救助对象由失学女童延伸到贫困女童、贫困孤
儿和贫困大学生。至2008年底,全县受资助者达3000人(次),其中,有150多名贫困孤儿、
单亲儿童得到资助继续学业,救助贫困大学生135名,贫困生400余名,培训大龄贫困女童30
0名。全县先后有20名女童荣获市“优秀春蕾女童”称号,有30名爱心人士和15个单位受到省
、市表彰。
  基层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了村级妇女组织。2000年,县妇联印发了《
2000~2003年沂水县基层妇女组织建设规划》,并先后建立89处妇委会、女工委。此外,县
妇联还在2个专业市场,7处个体私营企业,1个城市居民社区(裕丰居民小区)建立了妇女组
织,开展妇女工作。村级班子换届工作中,县妇联积极协调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关于积极
做好村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妇女进“两委”工作的通知》,提高女干部进“两委”比例,
50.9%的妇女干部进村“两委”。全县村级妇代会组建率达100%。结合思想作风整顿、“三讲
”教育、“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在妇联系统内深入开展理论学习
、党性党风教育活动。1998年至2008年底,县妇联每年都联合县委组织部在县委党校举办基
层妇女干部培训班。至2008年底,全县各级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3%;有副处级女干部5名,
副科级以上女干部90名;全县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分别为23.6%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