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委重大决策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8&rec=417&run=13


  党的建设 2000年3月14日、17日,县委分别印发了《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在县级和部分部
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
实施方案》和《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在全县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的实
施意见》。县委决定,从2000年3月开始,利用2个半月的时间,对全县县级领导班子、领导
干部和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
风教育活动。这次“三讲”教育坚持以讲政治为核心,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解决党
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这次“三讲”教育活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上有了
明显提高,政治上有了明显进步,作风上有了明显转变,党群、干群关系有明显了改善。
  2001年1月31日,根据中共中央统一部署,中共沂水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
领导,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共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五中全会
提出的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是年4月7日,县委制定《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加强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领
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率明显提高,党的工作覆盖面明显
扩大,党员队伍明显壮大,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明显增强。
  2003年2月18日,县十一届一次全委会通过了《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决定》提出,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别要努力学习
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扩大知识面,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坚持党的思想路线
,在开拓创新上狠下功夫;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
益;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班子活力,严格遵循党委议事程序,凡属重大问题一律
由集体研究决定;加强班子内部团结,努力建设坚强的领导核心,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
和战斗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密切党同人
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正确行使手中的权
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
,加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树立良好的形象。
  2005年1月19日,县委制定《中共沂水县委关于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县委决定,从2005年1月到2006年6月
,在全县共产党员中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
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解决部分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和
改进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拒腐防
变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月25日,县委制定《中共
沂水县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整改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学习,始终用科学理
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改进完善领导方式,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认真履行职责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维护和增进团结;加
强作风建设,努力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为民、务
实、高效、清廉。7月28日,县委制定《中共沂水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意
见》,提出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切实
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政治责任意识
和社会责任感,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主动权。10月9日,县委制定《中共沂水县委关
于落实中央的具体意见》
,提出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建立有沂水特色的、与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体
制;并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评价体系,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
设。
  2006年2月14日,县委制定《中共沂水县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察评价体系的意见
》。县委决定,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眼于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
班子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从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关键时刻的表现
、廉洁自律等方面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的
重要依据。8月31日,县委制定《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单位党组(
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提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
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方法,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
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007年1月27日,中共沂水县十二届一次全委会通过了《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
的决定》。明确提出,新一届县委要带头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县委班子;带
头践行党的宗旨,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着力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
斗力;带头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带头廉洁从政,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带头
转变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5月18日,县委制定《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加强领导
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确定将2007年作为“作风建设年”,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
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转变干部作风。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健全完善学习
制度;切实加强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实
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形成民主和谐、团结共
事的局面;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大力倡导正派健康的生活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
良传统;大力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确保转变作风的各项任务落实。
  2008年6月25日,县委制定《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和选拔使用干部的意
见(试行)》,进一步转变干部队伍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激发全县干部围绕中心、干事
创业的积极性,提高领导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能力,全面推进“突破沂水,争创强县
”工作。9月26日,县委制定《沂水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
,决定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具有沂水特色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
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
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好转,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深化改革 1996年,沂水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第三批欠发达改革开放试点县。成
立了改革开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沂水县关于加快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的总
体规划》,开展了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省内大企业结对帮扶工作。
  1999年4月7日,副省长林廷生来沂水召开改革开放试点县沂水现场办公会,对全县社会
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给予了协调和解决,达成1.59亿元的贷款援助意向。至19
99年底,已落实项目19个,到位资金3160万元。
  2001年5月29日,制定《中共沂水县委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
业产业化进程的意见》。《意见》指出,以党的十五大和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解
放思想,改革开放,着眼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力发展农民增
收、财政增长、国家创汇的主导产业和农村加工业,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膨胀小城镇规模
,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全面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素质和效益。经过5年左右的调整和发展,基
本建立结构明显优化,布局较为合理,素质显著提高,活力大大增强的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新
框架。
  2002年4月11日,县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的会议精神,实现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放
开搞活土地二级市场,全面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储备、招标、拍卖制度,建立统一、
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加快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5月26日,县委制定《关于
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民营经济迅速发
展提供了政策性保障。《规定》指出,放宽经营主体,鼓励各类人员从事民营经济,逐步建
立完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放宽民营经济经营范围,放开经营方式;鼓励民
营经济参与公有制经济改革与调整,支持民营经济收购、兼并公有制企业;积极拓宽民营经
济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实行税费优惠政策,鼓励民营经济
加快技术进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民营业者的社会地位,保障其享有与公
有制企业职工同等的政治权利;加强领导,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2003年12月31日,县委转发《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制度的意见》,对落实农村土地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指出,稳定和完善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
稳定的基础,充分认识依法赋予农民长期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保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2005年11月15日,县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
营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利用者自愿结合起来,以搞好服务,促进发展,增
加成员收入为目的,通过提供技术、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服务,实行自主兴办、自我
管理、民主决策、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改革中的重要一
步,其自身的不断发展壮大,将大大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2006年2月9日,县委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建设社会主义
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阶段要解决的重大历史课题,是
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农村改革的新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途径。建设社会主义新
农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走群
众路线,规划先行,典型示范,逐步稳妥推进。
  经济发展 2002年5月26日,县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的规定》。《规定》指
出,要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推动沂水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突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广泛引进利用外来资金,重点搞好大项目招商,突出优势产业招商
,加强新兴财源建设招商;突出招商引资主体,进一步搞好经济园区建设,强化企业在招商
引资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负责人在招商中的积极作用;抓好招商队伍建设,
加强县乡两级招商机构建设的同时,注重发掘县直各部门单位的招商引资潜力,营造全民招
商的浓厚氛围;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扩大政务大厅的投资审批范围,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
、便捷的服务。
  2006年8月8日,县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的意见》。意见提出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外来投资者到沂水投资兴业,对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的外来投资项目,在土地、财政税收、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优惠政策。健
全招商引资激励机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强
化政务服务大厅的职能作用,加强经济园区建设管理,创新管理体制,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严格投资环境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创新招商工作方法,加
大招商宣传力度,营造招商、亲商、爱商的浓厚氛围。加强招商调度督促和组织领导。
  2007年4月2日,县委制定《关于加快全县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坚持以科学发
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快全县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步伐,坚持“一手抓顶天立地,一手抓铺
天盖地”的民营经济发展战略,突出骨干企业培植、优化经济结构、重点项目建设、企业自
主创新和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打造“全国优质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全国优质机械配套生产加
工基地”,加快推进全县工业和民营经济布局合理、规模扩张、层次提升、效益提高,实现
全县工业和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展重点主要有: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增强全县经济综
合实力;大力发展规模经济,增强大企业的支撑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加快推进工
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新技术经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加快培
育工业和民营经济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增强工业和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外向度。6月7日,县委制定《关于对全县重
点工作(项目)实施绩效跟踪考核的意见(试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自
我加压、争先求快”的发展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简便易行、便于操
作,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督事与察人相结合,奖惩并用等原则,积极开展各项重点
工作落实过程分段督查和结果的考核评定。在快速推进重点工作中培养锻炼和考察使用干部
,树立起“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形成不比基础比
干劲,不比条件比精神,不比资历比能力,不比待遇比业绩,苦干实干,争先进位的浓厚氛
围,强力推进全县的重点工作。
  科技兴县 2002年8月2日,县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科普工作的意见》,从五个方
面入手,深入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完善农村科普体系,促进农村劳动者素质提高;加强农村
科普示范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先进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力发展培育农技协等各类技术
经济合作组织,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科普宣传体系,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继续
深化农村科普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多种形式的涉农信息服务。2003年3月27日,县委印发《创
建省级科普示范县实施方案》。2005年3月10日,县委制定《创建国家级科普示范县实施方案
》,两个《方案》都明确提出,通过争创科普示范县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科学文
化素质和科技水平,推动全县科普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创办科技示范基地为依托,促进科技
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把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上来,促进
全县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确保“科技兴县”战略的顺利实施。2005年3月26日,县委制定《关
于加强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县域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决定》。《决定》指出,要
充分认识科学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
速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产业结
构的优化升级;加强技术创新,努力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学
研合作向更深更广的层次发展;整合科技资源,构筑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
,努力提高科技服务能力,为科技创新、技术创业提供保障;加强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
快政府职能转变,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确保“科技兴县”战略的顺利实施。20
05年3月和2008年4月,县委两次制定《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的意见》,通过选派科技特
派员下基层服务,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提高科学技术的普及率和贡献率,提高产品
质量,促进农业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和推广应用先
进技术的能力,为经济发展增添后劲和活力。坚持政府推动、项目带动、绩效挂钩、机制创
新,通过双向选择,寻找科技、人才、项目的最佳结合点,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资源优化
配置。2008年4月11日,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主任的沂水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加强
对全县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科技兴县”战略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