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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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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残联履行“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
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
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县残联下设办公室、教育就业部、康复部、宣文部、组联部、
维权部,有工作人员20人。2011年,县人民政府荣获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2人荣获全国
及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沂水县在全国第四次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作了《关心帮助残
疾人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的发言。在市政府组织的专项考核中,沂水县荣获全市第一名,
实现了自2008年以来的四连冠。县残联也先后荣获全国‘两刊’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基层
残疾人组织建设先进集体、省“十一五”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省残联系统信息通讯工作先
进单位、市残联工作一等奖、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先进单位、市第四届“劳动之星
”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市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先进集体、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
组织奖、振兴沂蒙劳动奖状、县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两个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
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
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全面启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
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沂水县残疾人社会
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有力的推动了残疾人“两个体
系”建设,全县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按照国家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的意见》和省市残联要求,在健全县、乡、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做到进一步巩
固完善和提高,夯实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投入专项资金,为部分示范乡镇残联、村残协配
备了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橱等办公设备;整理充实了各类档案资料,保证了组织联络工作
快速正常运转;先后举办了4期残疾人专职委员、专职干事、理事长培训班,召开了盲人节座
谈会,不断提升了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出台了相关文件,对村居(社区)残疾人专
职委员的选聘、考核、实名制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沂蒙阳光”助残志愿者活
动,助残日期间组织52名助残志愿者,参加了全县轮椅捐赠活动。同时制定出台“志愿助残
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实施方案,推动了志愿助残工作向制度化、经常性方向发展。
  【康复工作】 以争创全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为契机,创造性的开展工
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承担了省残联、省卫生厅脑瘫和孤独症儿童流行病调查工作项目,通
过本项目的实施,协助国家总课题组建立系统的脑瘫流行病学数据库,摸清国家脑瘫发生及
防治现状,建立脑瘫筛查和康复工作技术及管理规范,为政府制定学龄前残疾儿童预防、监
测、康复、教育政策等提供可靠的依据;组织开展了“山东省盲人定向行走示范县”创建工
作;认真实施“共享阳光”助行工程中德救助“股骨头坏死贫困残疾人”项目,使15名贫困
股骨头坏死患者享受每人2.2万元的免费医疗救助;实施“山东万名聋儿启聪工程”,为50名
贫困聋儿捐赠了价值20万元的助听器;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康复器材,完成18个乡镇残疾人
康复指导站、41个村居(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建设任务;开展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住
院治疗活动,为146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免费发放400元的药品,资助20名贫困精神病
患者免费住院治疗3个月,每人资助3000元。同时会同县民政局、沂水中心医院开展贫困精神
病患者专项救助活动,资助6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手术治疗,每人减免5000元;与医疗卫
生部门密切合作,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活动,实现了“发现一例、手术一例、复明
一例”的目标,巩固了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成果;在沂水镇牛岭埠社区、许家湖镇快堡社区
、马站镇杨家城子社区进行“贴近残疾人,康复个性化”的康复服务试点,对残疾人进行了
全面的调查摸底,为残疾人实行“量体裁衣”式的服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
实名制调查,全县完成调查和录入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22647人,占辖区总人口2%;资助符合
条件的20名脑瘫、孤独症儿童到市人民医院,资助40名智障儿童到县培智学校进行系统化康
复训练,每名救助2400元;同时资助10名脑瘫、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每名救助2000元
;资助20名听力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每名救助1000元;为20名下肢缺肢体患者免费安装
普通型假肢;为150名肢体残疾人捐赠轮椅100辆、手摇三轮车50辆等;免费为5912名贫困残
疾人加入新农合。
  【教育就业扶贫工作】 为新考入大中专院校的62名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的健全学生发放
一次性助学金68400元;开展各类“沂蒙阳光”技师培训班10期,培训270人,并将其纳入全
县劳动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在全市第四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中,沂水县代表队荣获
团体总分第一名;为1962名低保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17.72万元;新建残疾人就业创业
扶贫基地1处;新建残疾人托养院1处,集中托养残疾人20人,并对140名居家托养残疾人给予
每人每年600元的托养补助。通过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等渠道,安置
51名残疾人就业;2595名16~59岁的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并享受县政府
的缴费补贴,2346名60岁以上残疾人领取了养老金。积极实施农村残疾人“整村赶平均”工
程,全县共建立“整村赶平均”示范村11个,至2011年底,扶持1570户贫困残疾人赶上了本
村平均生活水平,3576户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
  【维权工作】 会同县委政法委、法院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沂水县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
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功能和作用,使残疾人享受
法律服务的门槛更低、服务的内容更多、服务的范围更广;参与县法制广场建设,宣传《残
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残疾人的法律保护意识。对全县符合条件的419名肢体残
疾人发放了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10.89万元;为20户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了包括室外坡道、扶
手、卫生间改造、辅助器具的发放等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为50户听力言语残疾人安装了
闪光门铃;配合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为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捐赠手机1358部,开拓了扶残
助残新方式、新领域;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理事长接访、例会、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全年
共接待残疾人来访28起,来信4件,做到了来信来访件件有处理、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全年无严重侵害残疾人案件发生。
  【宣传及文体活动】 围绕全国助残日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悬挂宣传标语60幅,与新闻
媒体密切合作,对助残日期间开展的县领导走访慰问残疾人、轮椅捐赠、白内障患者免费复
明等活动进行集中报道,营造了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荐8件新闻作品参加全市残疾人
事业好新闻评选,1件获二等奖、7件获三等奖;沂水县视力残疾人王福德撰写的《温暖》在
中国盲人协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之友节目、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盲人月刊》编辑部
共同举办的“阳光照亮盲人的心灵”征文评选中获得一等奖;推荐4名运动员代表山东参加了
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共获得金牌1枚、铜牌3枚。在各级新闻媒体、网站等发表新闻消息300余
篇(条),名列全市第一,连续4年荣获全省残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张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