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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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1996~2008年,分别对沂水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在
例行审计县财政、地税和县国库的同时,每年都抽审部分县直一级预算单位,并延伸审计部
分二级单位,累计审计168个(次)。查处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虚列支出
等违纪违规金额2.17亿元,上缴财政230万元。
  1991~2008年,对乡镇财政决算情况审计达149个(次),共查处虚列财政支出、挪用财
政专项资金、违规减免税收等违纪违规金额6536万元,上缴财政273万元。并督促各单位严肃
财经纪律,采取自行纠正、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对审计处理结果进行了落实。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1991~2008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实行定
期审计,累计审计317个(次),查处应缴未缴财政预算收入、虚列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金额1.2亿元,上缴财政375万元。
  企业审计 1991~2003年,有重点、分层次的对县属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对
部分股份制改造企业进行专项审计。累计审计企业231个,查处盈亏不实单位43个,查处违纪
违规金额9321万元,上缴财政387万元。查处企业损失浪费金额2028万元,促进增收节支720
万元。针对企业存在的盈亏不实、国有资产流失、偷逃税金等问题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
。1991年和1992年,对县属承包企业进行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累计达43个(次),共计审查
资金金额2.82亿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37万元,促进企业增收节支135万元。
  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对县电业局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2007年,根据上
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对县新华书店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共查处各类
违规违纪资金1150万元,上缴财政22万元,揭示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资产质量、工程质量
、内部管理及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为改善企业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经济责任审计 1991~1999年,县审计部门共对10个县属企业的厂长(经理)进行了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2000年5月,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对县级以下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
任审计的暂行规定》。根据规定,县审计部门对离任的县直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
和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3年5月,成立沂水县经济责任
审计办公室,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县属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国有
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各部门内审科
室对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至2008年底,共
计审计264人(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8696万元。
  县委于1999年成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2000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成立沂水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书记牵头,纪委、组织部、人事局
、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工作,听取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004年,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
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方式、
审计重点,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07年,调整充实沂水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
议领导小组,并研究印发《沂水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沂水县乡镇主要
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沂水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三
个文件,加强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强化审计结果利用,使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
作制度化、规范化。
  专项资金审计 1991~2008年,分别对农田水利资金、农业发展资金、扶贫资金、矿管费
、计划生育费、公安收费及罚款、村村通公路资金、村村通自来水资金、义务教育经费、抗
震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单位78个(次),审计资金总额8.27亿元,查出私设
小金库、应缴未缴预算收入、乱收费、罚款等违纪违规金额3521万元,上缴财政79.5万元。
通过审计,有效地规范了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行业审计 1998年6月,县审计局组成13人的审计组赴平邑县,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邑
县支行发放和管理的粮棉油购销贷款情况,平邑县财政局掌握安排的政策性补贴资金拨付情
况,平邑县粮食局以及所辖的26个乡镇粮管所、1个国家粮食储备库、9个直属企业36个业务
单位的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新增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情况进行了审计。
共计查出违规金额1767万元,库存商品粮短少8.5万公斤。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组向
被审计单位提出了7条改进建议。2002年6月,县审计局组成8人审计组,对县电业局农村电网
(趸售)建设改造项目进行了审计。该项目涉及全县1219个行政村,1400个台区;新建和改
造10千伏线路78条,1430.37公里;35千伏输变电站工程4处,110千伏输变电站工程1处;总
投资10851万元。2003年,对公安系统、工商系统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2004年,对全县粮食
财务挂账情况进行了清理审计,对质监系统、农机系统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2005年,对公
路系统、新华书店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2007年,对林业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进行了
财务收支审计。2008年,对物价系统、计划生育系统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通过审计,了解
和掌握各个系统资金家底,揭示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
资金使用效益,并对审计查出的违规乱收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维
护了群众利益。
  外资审计 1991~1997年,共审计单位16个(次),审查资金总额为36328万元,项目概
算投资总额35819万元,查出挪用配套资金等违纪违规金额64万元。其中世行贷款项目审查资
金总额为17570万元,违纪违规金额40万元。提交报告及审计信息8篇,提出建议17条。
  基本建设审计 1991~1998年,累计审计建设项目72项,项目投资总额12470万元,查出
基建项目投资超计划、超标准、高估冒算、挤占工程成本、多列概算、偷漏税金等违纪违规
金额1941万元。其中,高估冒算220万元,挤占工程成本293万元,上缴财政143.8万元,削减
工程投资278万元。
  金融审计 1991~2005年,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授权,先后对中国银行、人民银行、工商银
行等国家金融机构在沂水的分支机构进行了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对县农村信用联
社及所属的6个乡镇信用社进行了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共审计单位55个(次),查出隐瞒
截留收入、乱计成本费用、虚列利润等违纪违规金额3800万元,上缴入库14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