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籍和地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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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资源调查 1989年3月开始实施土地资源调查,1992年5月基本结束。通过外业调绘、
航片专绘、面积量算与汇总,查清全县共有一级地类7个,三级地类32个,有耕地111688.78
公顷、园地16102.76公顷、林地28713.15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8026.71公顷、交通用地
2960.85公顷、水域12795.11公顷、未利用土地51019.44公顷。同时编写了《沂水县土地资源
调查报告》,绘制了现状图。同年6月,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获优秀成果奖。建立了沂水县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
安排下,2008年10月,开展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2003年11月,开展全县土地利用现状
更新调查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验收,2006年10月始开展沂水县城区地籍变更调
查,并于2008年1月通过省专家组对控制测量成果的验收。在此基础上历时1年顺利完成了调
查区内的权属调查和碎片测量任务。
  城乡土地申报登记 1988年11月至1990年12月,对城镇土地进行土地申报登记。1991年3
月至1993年9月,对村庄地籍进行调查登记发证。
  土地定级估价 1994年12月开始实施土地定级估价,1995年10月结束。把城区定级范围内
20.3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分为四个级别,并测算出该区商业、工业、住宅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宗
地地价。1995年12月,该成果分获山东省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土地管理局优秀
成果二等奖。
  城区基准地价更新 2002年1月开始实施。以县城区现状图确定的23平方公里面积为重点
,以现状外环路为界线的51.3平方公里的城区面积为作业区面积,参照1995年城区土地定级
估价资料,对城区规划范围重新分类定级,重新测算各类用地的基准地价,更新地价修正体
系,建立了县城区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同年11月,完成全县乡镇驻地规划区内土地分等定级
估价。12月,该成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被专家鉴定达到了国内同类研究的领先水平。2006
年6月,开始对2002年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更新,2007年5月完成,6月代表临沂市通过
了省级验收。2008年9月,获山东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一等奖。
  农用地分等试点 2001年6月,沂水县被确定为山东省农用地工作十个试点县之一。通过
对区域内的土壤、水文、地貌、地形、气候、人均收入、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因素的分析
、计算、叠加,对全县行政区域内已有的耕地、园地和规划为耕地、园地的未利用地进行分
等定级,建立了沂水县农用地分等数据库动态监控系统。全县农用地被划分为7648个单元、
18个自然等别、11个土地利用等别、8个农用地等别。2002年11月,该成果通过省级验收,并
获临沂市科技成果二等奖。
  地籍日常管理 1994年,对全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初始登记。1997年,完成对全县土
地利用现状实地野外调查。2002年,完成全国实施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土地变更调查和新
旧地类数据转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2005年开始,同年底完成,
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2008年8月,又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并上报国土资源厅
备案。
  地价评估日常管理 1994年,地价评估38宗,评估额1500万元。2002年,地价评估205宗
,评估额2.1亿元。至2003年底,累计评估土地资产价值13.5亿元。2004年,地价评估247宗
,评估额2.8亿元。2005年,地价评估254宗,评估额3.8亿元。2006年,地价评估215宗,评
估额2.9亿元。2007年,地价评估249宗,评估额5.4亿元。2008年,地价评估181宗,评估额
9.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