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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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规划 1993年11月,编制完成了沂水县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规划基期年为1
990年,目标年2000年,规划期限为10年。1995年2月,县政府对该规划进行了批复。1998年
4月,编制了沂水县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规划基期年为1996年,目标年为2010年,规
划期限为15年。1998年10月,省、市土地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审。2000年10月,山东
省人民政府对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复。2001年12月,该成果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优秀成果二等奖。2004年,按照省、市要求对土地开发治理规划进行调整,建立国家、省、
市、县四级项目库。2005年,为促进村庄归并治理,解决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根
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的意见》,开展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2008年,开展并完成沂水县土地利用影
子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沂水县增减挂钩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
安排,编制完成了沂水县国土资源利用“十一五”规划。
  耕地保护 1993年11月,编制《沂水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规划确定,至2000年底,
耕地保护面积为100903.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89047.84公顷,保护率为80.06%。其中
,粮田保护面积75083.54公顷(I级粮田44766.69公顷,Ⅱ级粮田22383.95公顷,Ⅲ级粮田7
932.9公顷),花生保护面积13964.30公顷。1998年10月,编制了《沂水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规
划》。规划确定,至2010年底,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97443.27公顷,保护率为88.7%。各乡镇
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建立保护区档案,在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牌。1996年以后,对非农
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依法缴纳基本农田建设基金,用于土地开发复垦,基本农田的改造
、规划、保护和管理。1998年以后,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必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1999年以
后,为实施城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规划预留地转建设用
地时,必须办理农转用和补充耕地审批手续。2004年,全县共划定农田保护地块2699块,保
护面积96681.97公顷,保护率为88.7%;设立永久性保护牌308个,完善保护责任书98.56万份
,并与全县19处乡镇、1219个村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2007年,市政府下达给沂水县基本农
田保护面积为96745.314公顷。2008年,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检查,县政府同各乡镇人民
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共划定基
本农田保护面积96760.75公顷,保护率为88.87%。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 1998年,按照《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了《沂水县土地开发
整理规划》,规划基期为1996年。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立了规划期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
加耕地的具体指标,建立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该规划于2001年8月获沂水县科学技术进步
二等奖。1998~2002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纳入审查立项、监督检查、验收管理程序。2002
年,长虹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涉及道托
乡天台岭流域、沂水镇雪山流域、四十里堡镇佟官庄流域,区域面积992.19公顷,新增耕地
201.43公顷,于2006年顺利通过验收。2003年,诸葛镇等土地整理项目被国土资源部列入国
家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于2005年批准实施,项目土地总面积917.87公顷,新增耕地109.
6公顷,项目总投资1940万元。上峪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于2005年批准实施,项目土地总面积
580.39公顷,拟新增耕地67.09公顷,项目总投资1306万元。杨庄镇峨山流域土地整理项目于
2005年顺利通过验收,项目总面积383.76公顷,新增耕地53公顷,项目总投资92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