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商标与广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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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共核转商标22件、注销1件,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假冒商标案7起,没收假冒商
标标识11.2万张,对不规范的广告和乱张贴现象进行了整顿。1994年,对全县21家商标印制
指定单位进行检查整顿,给12家印刷经营户颁发“山东省工商局商标印制定点单位”铜牌,
查处2家非法印制商标单位,没收非法印制的商标标识5.5万张,并对5家广告经营单位的13人
进行培训,经考核发给广告经营合格证书,在县城确定6处户外广告张贴栏。2000年,“青援
”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02年,“正航”、“鲁洲”2件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
商标。同年,县工商局实施“商标帮扶工程”,帮助泉庄乡的葡萄、夏蔚镇的大樱桃、院东
头乡的板栗、高庄镇的青椒分别申请注册了农产品商标。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违章经营行为60
起,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10万份。2002年起,县工商局针对广告经营单位人员流动快、素质
参差不齐的特点,定期为广告从业人员举办法律法规讲座。印制广告普法小册子,在辖区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发放,做到户均一册。公布沂水红盾信息网网址和工商部门广告监管热线
,方便群众咨询、查询广告法规。与卫生、城管等部门实行职能联动,简化审批程序,方便
了群众。2003年,“大仓”、“得力”、“天名”、“乐福记”4件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
商标。2004年,“力蒙”、“鼎福”2件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05年,县工商局以
商标广告科为主,成立户外广告专项检查组,配备专车和摄像机,定期对县城主要街道、商
业网点及各旅游景区的印刷品广告、墙体广告、广告牌和辖区企业的车体广告进行集中清理
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广告发布行为。针对广告市场存在的问题,县工商局大力开展“反
误导、打虚假”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违章经营行为60余起,收缴违法印刷品广
告10万余份。同年底,全县共有广告经营单位32家。“雪婷”、“锦云”、“一品庄园”3件
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06年,县工商局开展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对涉嫌发布非法医疗广告案的4家医院进行依法处理。大力实施“商标帮扶”战略,“万蓉”
、“鲁南”、“蒙山龙雾”3件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07年,对广播、电视、印刷
品等主要广告媒体进行跟踪检查。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清理活动,对未登记的户外广告按规定
进行查处,办理登记户外广告178块。积极引导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沂
蒙山”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08年,加大广告监测力度,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制度
。共集中监测媒体5次,定期通报违法广告20余条次。“永达”、“金玉来”2件商标被认定
为山东省著名商标。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注册商标积极性,增加注册总量,根据中华商标协会
统计,沂水县已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2437件,其中有1530件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
在全国县级排名93位。至2008年底,沂水县拥有山东省著名商标14件,占全市99件山东省著
名商标总量的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