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盐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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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水县盐务局于2001年7月成立,和沂水盐业公司两个牌子一套班子,其前身为沂水县果
品盐业公司。主要负责沂水县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
工作。沂水盐业公司为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的下属公司,是沂水县辖区内唯一合法的盐业经营
机构,负责全县的食盐、工业盐及畜牧盐的批发、零售业务。
  县盐务局(盐业公司)成立后,坚持以打击涉盐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加强与公安部门
及周边县区盐政部门信息共享及重大案件的协作配合,大力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按照
省盐务局和省公安厅关于维护盐业市场秩序确保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与公安
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印发《沂水县公安局、沂水县盐务局关
于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并把近年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涉盐大要案印制成宣
传材料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张贴。对食品生产加工、各类餐厅、饭店、食堂等用盐单位,畜牧
养殖用盐单位,各类集贸市场、食盐零售户,各类小工业用盐单位和城乡结合部、县际交界
等地区开展重点检查整治。开展以“走千村入万户”送知识、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盐业市场
清理整顿行动。协调边界关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2001年7月至2008年底,共办理涉盐违法
案件5413起,没收私盐1023吨,罚没款230万元,捣毁私盐贩卖窝点128个,与县公安局联合
破获8起涉盐违法大案,刑拘20人,判刑6人。2006年以后,碘盐普及率、碘盐覆盖率、合格
碘盐食用率都在95%以上,达到国家标准,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