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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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后,围绕全县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紧抓系列化服务工作。1995年,《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的决定》下发后,县供销社按照“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
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要求,加强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力度。本着确保质量、足
量供应的原则,每年平均向全县供应各类化肥10万标准吨,农药500吨,农地膜1000吨。以棉
花、果品为骨干产业,以各基层社为依托,联系乡镇村户,从发展生产、良种调剂、肥药供
应、技术指导、组织收购等环节入手,积极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1998年,全县共植
棉0.22万公顷,其中植棉6.67公顷以上的基地村发展到123个,共计收购皮棉29220担。1995
年,开始在各基层供销社组建农业综合服务站。1999年,全系统共建立综合服务站25处,但
未真正发挥应有作用。2003年开始,县联社着手构建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2008年,组建棉花、烟花等行业协会,并注册成立沂水县农村合
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在此基础上,在工商局注册泉庄社的“盛农”、诸葛社的“益馨园”、
马站社的“福满园”、院东头社的“鑫盛”4个果品专业合作社,城关社正式注册“兴农”蔬
菜专业合作社,杨庄社注册“富民”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姚店子社注册“德农”生姜专业合
作社,许家湖社注册“盛华”养鸭专业合作社,高庄社注册“利民”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并在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信用互助服务,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同年11月,在民
政局注册成立再生资源和农业生产资料两个协会。同时成立的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协会在
行业中发挥积极作用,较好的规范经营行为,促进了烟花经营业务的开展。2008年,全系统
烟花销售突破300万元,创历史最高。
  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2008年,在姚店子、泉庄、诸葛、高庄、马站、杨庄等9个乡
镇建立生姜、苹果、花生、蔬菜等各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7.9公顷,聘请专家教授制定
农产品标准化操作规程,指导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其中姚店子供销社在院东头乡下小庄村
建立生姜生产示范基地,总面积24.67公顷。泉庄供销社在罗汉崖村依托盛农果品专业合作社
建立0.8公顷红富士苹果生产基地和1公顷花生新品种推广基地。诸葛供销社在坡庄三村依托
益馨园果品专业合作社建立1.3公顷粉红佳人苹果生产基地。为做好产销结合,县果品公司发
挥销售窗口作用和2000吨恒温库的储存优势,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组建。合作社与入社农民签
订产品销售协议,按市场价格收购,售后纯利与社员五五分成,如出现销售亏损,由合作社
自担,最大限度保护入社农民利益。县供销社统一注册“益馨园”牌商标,统一印制包装箱
,统一产品标识,由省农科部门对基地产品进行无公害、富硒化认证。
  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各基层社依托相关专业合作社,围绕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改造建
设农资科技服务中心,开展农资配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开展技术信息咨询。每年平均向
全县供应各类化肥10万标准吨,农药500吨,农地膜1000吨。2008年,诸葛、泉庄等社农资科
技服务中心的改造建设顺利完成。同时,研究制定测土配方施肥“三步走”工作方案。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2007年初,首先在姚店子供销社的生姜专业合作社内探索开展资
金信用互助工作,并创造“两头堵死”的运作管理办法。资金互助活动的开展,切实帮助农
民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进一步促进了当地生姜产业的发展。通过建立标准
化生产基地,带动和提升生姜的品质,增加当地生姜产业的知名度,较好地实现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的目标,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被国家及省市列入农村金
融改革试点单位。2008年3月,姚店子镇聚福源农村资金互助社挂牌营业,并正式取得国家金
融许可证和以专业合作社性质进行的工商登记。按照姚店子社的运作模式,共在9个基层社成
立的相应10个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信用互助工作,总互助资金额达到706万元,有571个农户
得到资金互助。金融创新工作的开展,受到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有关领导多次
亲临调研,同时该项工作被县委、县政府列为对乡镇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2008年
11月,作为省、市社选派的代表,参加全国总社在南京举办的海峡两岸合作组织资金互助研
讨会,在会上介绍这一创新做法,得到与会人员和总社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