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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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农电管理体制 1991年,全县18处供电站。2000年,农电体制改革,将35千伏变电站
与乡镇供电站按供电营业区域就近合并,组建供电所,城区用电所改称城区供电所,全县有
19处供电所。同年,取消村电工,供电所下设电工组。2002年3月,对电工组进行了合并减员
,根据居民用电户数、线路长度进行定员、定编,对农电工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纳
入合同制管理。2003年5月,黄山铺供电所分为黄山铺供电所和龙家圈供电所,全县有供电所
20处。2006年实行专业化管理,取消电工组,实行“一长四员(所长、营销员、安全员、设
备技术员、计量员)、一室三组(客户服务室、考核组、配电组和营业组)”管理。2007年
深入推行了专业化管理,实行了台区绩效管理(以一台配电变压器的供电区域为一个台区,
进行的运行、维护、营销管理与考核),6S管理模式,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
、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AFETY)。2008年推行了
“五小”(小食堂、小澡堂、小公寓、小图书室、小娱乐室)、“四库”(计量器具库、备品
备件库、施工工具库、安全工具库)、“三室”(值班室、资料室、视训会议室)、“二组”(
营业组、配电组)、“一厅”(营业厅)建设。开发应用了电网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农电智能管
理系统、低压远程抄表系统,积极应用了非晶合金变压器和智能开关。城区实现了配电网络
自动化管理。
  自2000年始,供电所实行收支两条线,电费收入全额上缴县供电公司,所需费用支出由
县供电公司统一核发,统一管理。城乡用电同价后,农村电力管理费在县供电公司设专用账
号,专款专用。各供电所实行“五统一”(统一电价、发票、考核、核算、抄表)、“三公开
”(公开电量、电价、电费)、“四到户”(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到户)的营销制度,
具体负责所辖用户的抄表、核算、收费和用电管理及受理营业区域内用户新装、增容、变更
用电、临时用电等业务的申请、汇总上报。
  电力扶贫 1991~1994年,为69个村架设10千伏配电线路83.58千米,架设低压线路64.9
4千米,安装变压器102台1065千伏安,安装电机39台674.5千瓦,代缴贴费49.44万元,免收
工时费2.82万元,总投资285.13万元,使3333户10762人受益。
  标准化建设 2000年,全县1219个行政村全部达到标准用电村。2003年,沂城、许家湖、
道托、高庄、夏蔚、黄山铺、崔家峪、诸葛、四十里堡、马站、城区、圈里、沙沟、富官庄
、院东头、泉庄、姚店子、杨庄、高桥、龙家圈20个供电所,被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授予“
规范化管理供电所”称号。2004年3月,许家湖供电所被国家电网公司授予“国家级示范窗口
单位”称号。2005年,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8年12月19日,通过ISO9
001质量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