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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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资源管理 1991年后,沂水县制定印发《沂水县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各用水单
位尽快安装计量设施报告的通知》《关于发布全省十七市水资源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规范
性文件,为依法治水、管水提供了直接具体易操作的法律保障。按照山东省《取水许可制度
实施办法》的规定,沂水县全面实行取水许可制度。1991~2008年,共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取水许可证1300余份,其中,农业取水许可证1100余份。取水登记发证率、审验率达90%以上
。在全面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用水单位普遍安装计量设施的基础上,较好地完成水资源费征
收工作。在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开展水质监测,按规定对取水退水水质进行化验,组织排污口
调查和监测,协助环保部门进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方面
,成立节约用水办公室,并对取水户装表计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在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
,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在水资源规划基础方面,完成《沂水县水资源开发利用途径》《沂水
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沂水县城区供水水源分析及开发利用规划》《沂水县水资源
规划》《沂水县水资源调配方案》《沂水县水污染现状及对策》《沂水县抗旱应急预案》等
多个课题。其中《沂水县水资源开发利用途径》获临沂地区科技进步二等奖。还通过对各项
水利法规的宣传,有力地促进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的开展,使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逐步走向
规范化。
  水利规费征收 1985年5月,沂水县成立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水利局,负责全
县水资源的管理。1988年,《水法》颁布实施,沂水县开始征收水资源费。最初几年的征收
数额都很小。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及征收工作,水政执法人员不断加强
水法规的宣传,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扩大宣传。1991~2008年,共征收
水资源费2310.2万元,具体管理实行票款分离,全部缴县财政账户,纳入预算管理,主要用
于调水、补源等重点水利设施建设。
  为了加强河道的维护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县水利局对全县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保护范围
内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收缴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1997~
2008年,共征收681万元。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用于河道工
程的运行、维护、管理等支出。
  为了加强河道的整治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河道沙石,确保河道工程安全,沂水
县于1993年开始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经过努力,部分采砂户开始按有关法规申请办理采砂
许可证,并缴纳管理费。进入21世纪后,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成为水利工作的重点,征收采
砂管理费纳入新的议事日程,征收范围逐步扩大。对拒缴采砂管理费及无证采砂的户依法进
行处理,维护了河道安全和采砂秩序。1993~2008年,共征收采砂管理费99.2万元。河道采
砂管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用于河道的勘测、规划、设计、管理、宣传
等支出。
  水库、塘坝工程管理 至2008年底,全县共建成大、中、小型水库151座,其中,大型水
库2座,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23座,小(二)型水库125座。
  大、中型水库均设国有管理单位,2008年共有管理人员322人。水库管理单位的主要任务
是养护、维修、保护工程的完整,合理控制运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检查观测、分析工程
隐患,为度汛安全和水利工程设计提供资料。各级财政每年都有一定的管理经费投入,确保
了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小型水库一般由乡镇及村管理,水利局每年汛期组织县、乡镇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对
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拟定加固及养护管理措施,以确保水库安全度汛。2000年,沂水县全面
完成对4519处小型库塘的拍卖、承包、租赁,进一步提高其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灌溉工程管理 沂水县的灌区有国有灌区和乡镇所有灌区。跨乡镇的工程,由县水利部门
牵头管理,对乡镇级的灌溉工程由乡镇和村管理,国有灌区一般设有专管机构,负责管理干
渠。受益的乡镇、村负责管理田间工程。
  1996年,国有灌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由原来的库灌合一,条条统管,改制为两权分离
,条块结合,即渠段在哪个乡镇,就由哪个乡镇管理、维护和使用。
  全县机电扬水站的管理,根据受益范围分为国营、区(乡镇)、村三种管理性质。1980
年,全县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机电扬水站也逐步实行了责任制承包。1998年
,进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后,实行拍卖、承包、租赁等方式进行管理。
  城镇、乡村供水工程管理 1997年以后,沂水县的乡镇供水工程开始建设。至2000年底,
全县共建成乡镇供水协会22个,协会管理的供水工程占总饮水工程的50%。建成乡镇级供水系
统5处,县城自来水厂4处。
  2000年始,中德合作山东粮援项目沂水县项目区由工程建设阶段全面转入管理阶段。针
对粮援项目工程存在的诸多问题,2004年,成立粮援项目县级供水协会,引导粮援项目工程
逐步走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持续发展”的道路。项目区乡镇全部建立了工
程管理协会,各个协会对本乡镇的项目工程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供水协会成立后,有84
处工程提出入会申请。2004~2005年,投资103万元,完成供水维修改造工程96处。此后又根
据群众意愿,将急需维修的工程,结合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进行维修改造,为全面实现供水协
会统管,做好下一步粮援项目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