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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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沂水县水保办担负着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和水土流失监
测、治理任务;负责审批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督查“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
水土保持设的施验收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2010年,下设综合
科、人事科、财务科、工程技术推广站、监督管理站、监督大队6个科室,共有工作人员38人
。县水保被评为全市扩大内需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全市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
  【水土流失治理】 2010年是全县小流域工程建设比较集中的一年,有红河、上峪、杨家
洼、荆山、新庄、双崮、大峪、南套、张庄9条小流域工程在建、续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
积66.99平方公里,国家投资750万元,省、市、县配套资金240万元。同年,上峪小流域综合
治理工程顺利通过省水利厅竣工验收,红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顺利通过淮委专家组的质量评
定;杨家洼、荆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按期竣工;新庄、双崮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于2009年
7月开工建设,至2010年底竣工。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了水保方案编报审批工作,实现水保方案编报审批
工作新突破。针对重收费而轻水保方案编报审批的现象,2010年,加强水保方案编报审批工
作,对已开工、投产但没有编报水保方案的企业,及时督促他们完善水保手续;对新建项目
,及时跟上,协助他们办理水保手续。2010年,共审批报告表60份。二是加强水保两费征收
工作,确保执法严肃性、廉洁性。首先明确职责分工。规定监督大队负责全县各类矿山企业
,监督管理站负责非矿山企业,并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奖罚制度,有效的调动
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其次严抓财经纪律,确保“收支两条线”制度落实到位。三是积极开
展矿山、开发区工业园区项目调查活动。从2010年4月1日开始,对全县矿山建设项目及工业
园区、开发区建设项目进行统一摸底调查。
  【水保宣传】 搞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为全县顺利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夯实基础。一是在
县体育广场设立长久性水保法宣传专栏,并充分利用“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月,制作展板,
集中展示流域治理成果、水土流失的危害并阐明造成水土流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图文并茂
,对比鲜明,有很强的警示作用。二是以“6·29”水保法宣传日为契机,加强水保法宣传。
在临沂日报沂水版头版刊登了《强化水保执法监督 建设沂水秀美山川》的专题文章,全面介
绍了水土流失的原因、危害、水保方案编报程序、相关水保法律法规、“水保规费”征收依
据、标准和相关法律责任。以县邮政局、临沂日报沂水发行站为依托,向县直机关、乡党委
、政府、公司企业等单位或个人发放纪念水保法颁布实施19周年宣传彩页1万份。全方位、多
角度的水保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水保工作的影响,促进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顺利开展,也
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同时,鼓励职工向《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水利发展研究》《中国水土保持》《
治淮》等专业报刊杂志上报送稿件,仅论文、通讯两项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就发表三十余篇,
对沂水水保工作的经验的宣传推广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赵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