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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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沂水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县
内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县盐业公司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
公司的下属公司,是沂水县辖区内唯一合法的盐业经营机构,负责全县加碘食盐及小工业盐
的批发经营业务。2010年,县盐务局设有办公室、盐业科、会计科、盐政稽查大队(盐政科
)4个科室,同时设立大客户、城区、马站、四十里堡、富官庄、夏蔚6个片区客户服务部,
共有工作人员74人。
  2010年,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盐业法规,积极维护
本辖区盐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私盐贩销行为,较好地履行了管理、执法、送销服务、宣传
的各项职能。碘盐供应合格率达到100%,碘盐普及率达到98%以上。2010年盐务局被授予“全
市盐业系统先进单位”称号,并先后被授予“全市打击非法经营食盐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先进单位”、“全县劳动保障诚信A级用人单位”等荣誉称号。
  【盐政执法】 持续加大盐政执法人、财、物的投入,始终保持着市场监管的强力态势。
2010年共查处各类涉盐违法案件785起,罚款38万元,没收私盐32吨。破获了一起涉盐违法大
案,刑事拘留1人。
  不断创新盐政执法模式,多措并举切实提升食盐市场监管水平。一是深入调研分析,统
筹规划市场监管工作。根据沂水县实际情况,盐务局确立了以北部乡镇为重点区域,以小用
盐户、餐饮业和养殖户为重点监管对象的工作方案。二是加强执法学习,狠抓队伍建设。通
过建立学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激励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等措施加强了执法队
伍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三是加强部门联合,查办大案要案。不断加强与公安、卫生、工
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兄弟县(区)的联合执法,并建立了长效、牢固的合作关系,
为食盐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四是持续开展多次专项行动。盐务局紧紧抓住节
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时机,制定详细的市场监管方案,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抓好食盐安全工作
。五是不断创新盐政执法模式。盐务局通过加强对用盐大户的监管、食盐销量异动区域监测
和不定期错时工作、设点守候等执法创新手段,打击涉盐违法行为。
  【食盐专营】 盐务局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扎实推动沂水县食盐专营工作逐步
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通过“转方式、调结构”,建立了更加适应市场的客户经
理制营销服务模式。2010年,撤销原来的6个配送服务队,新建立了大客户、城区、马站、四
十里堡、富官庄、夏蔚6个片区客户服务部。抽调科室人员充实客户服务部,并实现服务前移
,更加贴近市场。全力抓好小包装食盐销售。进一步完善针对熟食加工户和饭店食堂餐饮业
的直接配送工作,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碘盐的认识,提高碘盐消费
量。合理布局食盐零售网络,并加强服务。不断整合网点资源,实现全县城乡碘盐供应的有
效覆盖。继续搞好对零售网点“四个一”管理服务,同时安排专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回访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食盐安全工作。食盐安全是实现老百姓吃上放心合格碘盐、
消除碘缺乏危害和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保证。在食盐调运的各环节做到管理到位、措施到位
、责任到位。盐业科和各客户服务部建立了送销档案,记录所有食盐的流向,确保安全。制
订食盐供应和食盐安全应急预案。为了切实履行食盐专营职能,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
事件引发的食盐抢购等市场异常波动,确保食盐市场供应,满足企业、居民食盐需要,维护
社会稳定,制订了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同时,为严防食盐安全事故发生和及时快速得到处理
,提高应急处置和协调能力,制订了食盐安全应急预案。
  2010年销售各类盐产品14300吨,比2009年增长2300吨,食盐专营工作取得了历史最好成
绩。
  【盐业法规和碘盐知识宣传】 开展大走访活动。通过走访用盐户、零售网点和居民,广
泛宣传盐业。发挥上线沂水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的宣传作用。全年上线8次,
通过广播电台 “阳光政务热线”宣传媒介,分期介绍了盐务局的相关职能、国家食盐专营工
作的意义、食盐专营取得的成绩、营养盐知识、《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等国家的盐业法规
政策和碘缺乏知识等内容,并着重介绍在盐业市场监管和配送服务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当前的
热点问题,有效地宣传了盐业形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5.15”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
,盐务局与沂水县疾病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分别在县政府广场和县城部分大型超市设立宣传
点,开展联合宣传活动。
  (李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