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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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沂水县司法局是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2010年,下设办公
室、政工科、法制宣传科、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工作科、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法律援
助中心7个科室,有工作人员17人;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公证处1处,工作人员15人;沂水县
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与司法局合署办公。
  2010年,县司法局投资50余万元建成高标准“司法保障服务中心”,中心设立公证、人
民调解指导中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6个窗口,“12348”法律服务
咨询电话设在便民服务大厅,配备了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实现了便
捷、高效的便民法律服务。
  【全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普法载体,丰富
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法治沂水”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法制创县与“五五”普法工作】 2010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县普法办对各
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五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并进行了全面自查验收,8月份县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市普法检查验收中获得满分。设立沂水普法网,举办大型法律知识竞
赛,建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编印中小学普法教材,开展普法“双百”活动等经验做法,
受到了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2010年5月,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法治沂水建设的实施
意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积极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对各条线创建情况进行督导,促进
了法治乡镇、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 县普法办、县综治办、县教体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
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法制副校长的聘任条件、程序、工作职责和管理考核等有
关事项。从政法机关、综治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聘任了201名法制副校长
,对法制副校长开展普法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
  创新普法工作形式 协助二职专完善普法教育基地建设,对每年入驻该校一周的12000余
名初中二年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3月25日至4月25日,利用沂水普法网组织普法考试,全县
干部职工、企业经营管理者、有条件的农村两委干部共11000人参加了网上答题考试。组织协
调有关行业法、部门法单位编印《沂水普法》专刊,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发往全县机关
企事业单位、乡村干部群众。
  法制宣传活动 2010年4月,根据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组织了全县法制宣传
月活动,共有40余个行业法、部门法单位上街宣传,10余个单位组装普法宣传车,在城区和
周边乡镇进行法制宣传。12月4日,在县府广场举办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文艺演出,
并组织了近60个行业法、部门法单位,设立法律咨询站、发放普法明白纸、悬挂法治宣传横
幅、展示普法图板、组装普法宣传车等,并通过电视台、报刊杂志等进行多种形式的普法宣
传教育。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网络 调解水平不断提升,人民调解
成效显著。逐步健全完善“三级四层一中心”〈县、乡、村居(社区)、楼院(村组)和县
“12348”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的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体系,推行城区“一长三员”(楼长
、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纠纷信息员)和农村“一员十户”(一名纠纷信息员联系十户
家庭)工作机制。2010年,全县共有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063个,人民调解员3461人。
  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工作机制 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
的原则,建立起村居(社区)、乡(镇)及县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分
级调处、督导检查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组负责,及时化解”的要求,逐一
建立台帐,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复杂矛盾纠纷和上级交办的特殊纠纷和重大疑难纠
纷实行专项调处、挂牌督办。
  【社区矫正工作】 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在原有的工作制度上,统一印发了市社区矫正办公室制定的各种法律文书、表格;统一
制作了社区矫正办公室接收登记、监督管理、培训、会议、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
  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 对在矫正期间的828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梳理核实。全面掌握其
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
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切实避免了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矫正期满的矫正对象,进行矫正后跟踪管理,做好安置
帮教工作。至2010年,全县共累计接收矫正人员1000余名,累计解除2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
均已全部建档。
  【安置帮教工作】 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安置渠道进一步拓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
统建设进一步健全。2010年8月,调整充实了沂水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由
县综治委具体指导,县安帮办和司法局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做到刑释解教人员
有人接、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
  2010年,对全县刑满释放5年、解除劳教3年之内759人的基本信息进行录入。2010年7月
1日在全县19个乡(镇)启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各乡镇基层司法所每天登
录中央安帮办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本辖区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然后与公安派出所、村(
社区)、家庭逐一核实后,按原路径向监所(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反馈核实情况。至20
10年底,19处司法所共成功核实服刑在教人员信息1247人。
  【法律援助工作】 2010年法律援助中心举办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手册等
各类宣传材料1.2万份,向特困职工发放法律援助绿卡2万份,通过宣传站现场解答咨询1500
人(次),在全县19个乡(镇)设立了依托司法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
工、青、妇、残、老、民等单位也相继建成完善了10余处法律援助工作站并聘请了法律援助
联络员。全年受理并提供法律援助共计335件。
  【律师公证工作】 至2010年底,沂水县公证处从业人员14名,其中执业公证员7名。20
10年,县公证处积极参与片区开发,为金融系统服务,尤其为农民小额贷款提供公证法律服
务。注重创新发展、精细化服务,业务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业务量明显提升。全年共办理
各类经济民事事项公证1500余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80余件。
  至2010年底,全县共有律师事务所6处,法律服务所2处,全县共有执业律师38人,法律
服务工作者9人。
  (王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