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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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10年,县检察院下设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政治处、办公室、侦查
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刑事技术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警务科、
行装科、监察室和案管中心等14个部门。其中反贪污贿赂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侦查一科、
侦查二科、预防科、综合科;反渎职侵权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侵侦科、渎侦科、综合科;
政治处为正科级单位,下设宣传教育科、人事科;案管中心,2010年10月成立,为股级内设
机构,核定行政编制5名,配备主任1名,负责对全院办案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对办案情况进
行宏观管理、跟踪监督、问题预警和质量评估。全院共有干警93人。
  【刑事检察】 侦监、公诉部门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坚决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97件674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355件477人;共
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58件996人,同比上升24.9%、30.7%,居全市第二。经审查
,提起公诉491件787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25.7%;上呈市院11件14人,建议撤案55人;法院
判决513件753人,判决与起诉完全一致率为97.3%。严厉打击了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
护了全县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同时,充分行使法律监督权,搞好法律监督工作,全年共
办理监督立案案件43件46人,追捕漏犯58人,同比增长40%,作有罪判决的36人;向公安机关
口头提出书面纠正违法128次;共提出抗诉案件8件11人;追诉漏犯78人,追诉漏罪60件;改
变侦查机关定性20件38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6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87件。另外,在
办案过程中强化对是否正确适用强制措施的审查,对4名取保候审不当犯罪嫌疑人采取了逮捕
措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反贪污贿赂】 反贪污贿赂工作,主要是查办刑法第八章规定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具
体承办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等案件。2010年,
共立案侦查贪贿犯罪案件13件15人,大案率100%,其中贪污案2件4人,受贿案10件10人,挪
用公款案1件1人。已起诉大案12人,作有罪判决的10人,其中作实体刑判决的5人,为国家挽
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反渎职侵权】 反渎职侵权,其职责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的渎职犯罪行
为,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直接受理、侦查。2010
年,反渎职侵权工作紧紧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公共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涉农、司法人员枉
法裁判等重点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开展。共立查渎职案件7件7人,大案率为100%,起诉4件4
人,有罪判决4件4人,其中实体刑判决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
  【监所检察】 监所检察主要对执行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
的活动依法实行监督。2010年,共办理监外罪犯重新犯罪批捕案5件5人,起诉案件1件4人,
立案监督案件1件1人;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收监执行假释罪犯1人;审查看守所申报减刑材料4
1人,依法书面纠正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33人次,提请减刑违法20人次;考察监外执行罪犯4
00余人,发现漏管的86人,减刑、假释到期后未宣布的73人次,全面进行了纠正。并利用驻
所检察室新安装监控系统发现并纠正一起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人员违法提审事件。有力地维
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及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
  【控告申诉检察】 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受理公民的控告、举报和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
诉、刑事赔偿案件。2010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7件,其中来信49件,来访78件;共受
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277人(次);办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5起
;办理县委政法委交办案件2起;办理县信访局等部门交办案件2起;办结刑事赔偿案件2起;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起;进行案件评查61件。受理和办理所有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同时积
极创新工作举措,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自主研发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系统,实现了涉检
信访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通过该系统实现了案案评估,共成功预警8件,把信访矛盾化解在
了萌芽状态,该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厅及省、市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民事行政检察】 民事行政检察,主要负责对法院民事、经济审判活动及行政案件诉讼
活动实行监督,受理查处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2010年,共受
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6件,立案28件,其中经审查建议提请省院抗诉3件,提请市院抗诉
8件,提再审检察建议15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法院均已作出判决;执行监督2件;调解监督
1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68件,其中法院已作出判决29件,挽回
经济损失400多万元;行政执法监督73件,均被采纳;再审案件有7件改判,检察建议案件裁
定再审11件。
  【技术检察】 技术检察工作,主要负责开展文件检验、痕迹检验,法医、司法会计,照
相、录像现场勘查等技术门类的工作。2010年,共办理法医学文证审查案件185件,法医学检
验鉴定1件;积极配合自侦部门办理案件,全力为他们提供技术协助30余次,做好查办职务犯
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共录制15件17人,形成21份光盘资料,共计120余小时,为办案提
供了科学证据。
  【警务工作】 法警队主要负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侦查、预审活动的安全保障,提解
、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执行拘传、协助搜查等工作。2010年,警务科共出警310人(次)
,协助公诉、侦监提审犯罪嫌疑人210人(次),其中执行传唤39人(次),执行拘传18人(
次),参与搜查12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21人(次)。
  (张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