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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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广泛深入
地宣传老龄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其战略意义,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尊老、爱老、养老意识;贯彻落实《老年法》及《山东省老年人权
益保障条例》,落实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老
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等方针目标;有计划系统地调研全县
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指导全县老龄工作及各类老年活动,搞好老年教育,做好老年人的思
想政治工作;对全县各类老年协会、老年事业服务组织实行业务指导,促进老年群体组织健
康、有序发展;总结推广老龄工作先进经验,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负
责老龄工作的内外联系和交流,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老龄问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同
有关部门制定老年事业发展规划。2010年,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无内设机构,有工作人员
7人。
  【老年人口】 至2010年底,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9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5.
1%。按照联合国的有关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即为老龄
化国家或地区。沂水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中男性占7.8万人,女性占9.1万人。其
中,60至69岁以上老人有9.1万人;70至79岁以上有5.5万人;80至89岁以上有1.9万人;90至
99岁以上有3168人;100岁以上老人有51人。全县16.9万老年人中居住农村的有13.9万人,居
住城镇的有3万人。
  【百岁老人】 沂水县从1989年起开始建立百岁老人档案。建档的原则是当地派出所证明
、乡(镇)、村证明,县老龄办进村入户调查核实方能有效。至2010年底,全县健在的百岁
以上老人有51人。其中男性5人,女性46人,全部居住在农村。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充分利用全县“五五”普法教育的契机,印制《老年法》《老
年法宣讲提纲》《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
明白纸”13万册(份),通过普法宣传队、培训班、宣传车、黑板报、标语牌、广播电视、
报刊、文艺演出、街头咨询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了老年法律法规的各项内容。完善健全了
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和老年法律服务网点,1000个行政村设立了涉老纠纷调解员。2010年,
共查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3起,调解因赡养、财产、再婚等涉老纠纷10余起,较好地
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的优待政策】 自2010年1月1日起,免费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至201
0年底,已为全县13万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人优待证》。凭此证进入公园免购门票,进入风景
名胜区、旅游景点和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
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凡是收费的门票一律实行半价,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不断健全养老
保险制度,2010年,全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按时领到55元的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金;确保了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老人
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线;百岁老人实行每人每年3000元的长寿补贴,并在老人节及春节期间
专门看望,免费查体;对全县9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每人每年36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有200
0多名农村特困老年人得到各级各部门的救助。继续对农村6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或“双女”户
每人每年实行720元的奖励扶助补贴。医疗卫生保健制度不断完善,老年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
全。离退休人员和医疗费按规定据实报销,农村老年人加入了新型合作医疗组织,参保率达
100%,切实解决了农村老年人看病难问题。各级医疗服务单位每年举行送医送药下乡、为老
年人免费健康查体活动,已成为全县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的一项制度。积极做好上级安排的
“银龄安康工程”、“银屏惠老工程”和“银龄救助工程”等“银龄和谐幸福工程”。2010
年,全县共承保老年人5.14万人,占全县适保老年人口的40%,实现保费收入104.58万元,赔
付意外伤害老年人135人,赔款76万元。“银龄安康工程”的全面开展,填补了新农合制度上
的缺口,缓解了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老年人的各项优
待政策得到较好贯彻落实。
  【老年活动设施建设】 随着沂水县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活动设施建
设发展较快。县、乡(镇)两级兴建了一批现代化程度较高、规模较大的老年活动中心、老
年服务中心、老年文化广场等文体娱乐场所。至2010年底,县城共有5处活动中心,6处文化
广场,2处老年大学,1个老年服务中心,1处高标准的老年公寓,30多处活动场所供老年人活
动、娱乐和锻炼。全县建有18处敬老院,有5处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19个乡镇全部
建立了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校和1~2处门球活动场所,部分乡镇还建有公园、文化
广场等;962个村、社区建有老年活动室,配有象棋、扑克、乒乓球台等活动器械,部分村、
社区还建有门球场或掷地球场,较好地保证了全县老年人的文体娱乐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
特别是老年人的广泛赞誉。
  【走访慰问老年人】 老人节期间,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政工书记、常
务县长分别走访看望了全县百岁老人,向他们祝贺节日并送去长寿补贴金和慰问品。各乡镇
、县直有关部门领导也都深入敬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人家庭,走访慰问了五保老人、特困
老人、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老年文体活动】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面貌的改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日趋活
跃,已从县城幅射到乡村,人员逐年增加。每年的老人节、春节都举办一次老年文艺演出活
动,丰富节日气氛。除每年在“元旦”、“春节”、“五一”、“老人节”、“十一”等重
大节日期间举办老年门球、乒乓球、象棋、太极拳剑、书画展、根雕、花卉、赛鸟等大型活
动以外,全县45个老年艺术团、门球队和农村秧歌队常年活动演出,积极参加比赛。根据老
年人的特点,把思想教育与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结合起来。2010年,有县老年大学1处,
设有音乐、舞蹈、书法、绘画、卫生保健、摄影等专业;19个乡(镇)全部设有老年学校,
拥有学员4760人。老年大学的学员特别是音乐、舞蹈、卫生保健班的学员,他们积极组织丰
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在宣传贯彻老年法律法规,“送医下乡”、“送法下乡”、宣传沂
水县取得的成就,活跃城乡文体活动,起了较好的作用,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老年人的欢迎
,为全县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艾洪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