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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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县财政局担负全县财政收支的管理、主管全县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
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等工作。2009年,共设预算科等13个科室和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农业税收
征收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3个正科级单位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会计管理中心3个副科级单位,共有工作人员9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25人,中级职称24人。
  2008~2009年,沂水县各级财政部门大力培植财源,加强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优
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管,促进了全县财政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2008年,全县财政总
收入完成107923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3608万元,同比增长38.8%;财政支出111
366万元,增长21%。200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21699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500
0万元,同比增长21.25%;财政支出147625万元,增长32.6%。至2009年已连续23年实现了
收支平衡。
  【财政管理体制】市对县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2002年以来实施了
所得税和营业税改革,个人所得税中央、省、县乡按60∶15∶25分成,企业所得税中央、省
、县乡按60∶8∶32分成,营业税省、县乡按80∶20分成。市财政将定额补助并入两税返还基
数,与上缴中央两税增长挂钩;县对乡镇财政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2008年
,对许家湖镇、龙家圈乡、诸葛镇、杨庄镇按其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由县财政在全县范围内
统筹使用。对落户工业园企业税收按2∶2∶6由县、所在地乡镇、招商引资乡镇分成。2009年
延用上述体制。
  【支持经济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支农、补农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
设,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2008年、2009年,分
别实现“三农”支出52678万元、63827万元,大力支持了农业综合开发、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低收入农户贷款贴息、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项目。2008年、2009年
分别对全县21.6万户农民发放了3710万元、3981万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两年共
计兑付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990万元,共计补贴家电44034台,汽车、摩托车528
9辆,有力的促进了全县新农村建设。二是积极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和骨干
企业。围绕做大、做强沂水经济,认真落实出口退税、贴息、招商引资、“双十”企业等政
策,积极扶持对县域经济带动力强、对税收贡献大的骨干项目,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努力培育骨干型财源。两年来,共计扶持企业87户,扶持资金达23672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上
级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和资金5125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沂水县的财政困难状况。三是积极支持
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县投资环境。两年来共投入46093万元,支持了“一园五区”建
设,实施了小沂河北岸综合整治、东红公路综合整治、全城绿化亮化、污水管网铺设、城区
环境综合整治、沂河南北大桥等工程,进一步优化了全县投资环境。
  【财政收入】一是抓好调度分析。建立并认真落实了财税金融部门与经贸部门调度分析
例会制度、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专项调度分析制度、企业税负分行业定期通报制度、联系督
促乡镇组织收入制度,把各项调度分析的结果运用到税收征管上,体现到财政增收上,确保
了收入目标的实现。二是积极实施综合治税。认真开展了税收“六项清理”和区域税收综合
整治活动,有针对性的对纳税预警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公平税负,促进了收入增长。
检查中,对矿产资源类企业,严格清查,确保应缴尽收;对中小企业,提前进行告知,促进
企业健康发展。同时,重点检查了在外地有分支机构的企业,以及总部不在沂水县却以总部
亏损不缴所得税的企业,防止沂水县的税收被转移到外地。三是以建筑房地产为重点,深挖
三产增收潜力。通过实行“源头扣缴”、“一体化管理”、“台帐跟踪”等措施,进一步加
强了建筑、房地产业税收的征管。同时,对批发零售企业、旅游、交通运输、金融、餐饮娱
乐、社会中介等在内的第三产业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凡纳税数额明显偏低的,重点进行
分析和查纠。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应收尽收”的原则,把
应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收入及时纳入管理,并根据不同的征收对象、征收环节和制约手段
,合理确定征收管理方式;不断加强对执收单位的稽查工作,督促各执收单位严格按照规定
范围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避免擅自减征、免征、缓征现象的发生,同时防止收费收入的截
留、坐支、挪用,确保各项非税收入按时入库和非税收入目标的完成。
  【财政支出】一是科学调度资金,优先保证工资发放。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
事业发展”的支出安排顺序,积极落实上级调资政策,优先保证工资性支出。自2008年1月起
,在全市率先统一了县乡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缴费水平。2008年、2009年连续2年
人均月增资200元,到2009年,全县人员月均工资达到2146元。二是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2009年,全县参合农民93.29万人,共筹集合作医疗
基金9327.48万元,报销支出10661.78元;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两年累计投
入资金4896余万元,重点解决了城市低保户、农村贫困人口、下岗失业人员、优抚人员和困
难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维护了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利益。三是增加教育投入。完善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经费由县、乡、村负担,逐步改为由各级财政负担
,并积极救助经济困难学生,两年来,财政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6340万元,免课
本费及补助生活费2025万元;继续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两年共计投入资金3216万元
,改造面积52900平方米,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四是确保重点事业支出。进一步加
大了对科技、计生等重点事业投入,努力保证了事业发展正常的资金需要;设立了政法专项
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纪监、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经费拨款,维护了全县安定,加强了“
平安沂水”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7950万元,用于归还历年城建欠帐。
  【财政改革】一是继续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在预算核定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合理确定预算依据和标准,细化预算项目;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牢固树立“
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支出,杜绝铺张浪费,集中财力办实事、促发展。优先保证了
工资的发放和单位正常运转经费,以及“三农”、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事
业、城市建设、社会稳定等基础公益事业需求。二是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
革。按照国库单一帐户运行的要求,进一步清理了银行帐户,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增强
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有效性。两年累计集中支付各类款项36亿元,有效的提高了支付效
率,增强了财政调控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将财政性资金投入的中央扩大内需
项目、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等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加强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监管,实行
阳光操作,透明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支出效益。2008年、2009年政府采购规模分别实现10
806万元、22835万元,分别节约支出1348万元、3138万元。三是强化了资产和债务管理。充
分发挥城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融资平台作用,有计划的开展融资活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两年共计争取银行贷款和省调控资金3.85亿元,用于全县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
强资产运营,积极实施旧城改造,做好以地生财的文章;参与片区拆迁补偿审核,并积极筹措
资金,及时兑现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拆迁补偿;加强安置房管理,保证了3271户安置
户及时入住。继续把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债务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审
批手续,强化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和核算,使全县债务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进一步规避了财
政风险。
  【财政监管】2008年,与监察、卫生、审计、农业、物价等部门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
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措管理
和使用。2009年,与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小
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检查,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54.3万元。2009年,组织对全县2006、2
007年公共安全、教育和农林水事务中央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各类
违规违纪金额352.9万元,及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和处罚。2009年,与纪委组成联合检查
组,对全县40个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382.25万元
,已全部纠正。扎实开展了教育、社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世行贷款、国债转贷等项目资
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和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杜绝挤占挪用及套取项目资
金现象的发生。
  (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