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县内盐
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县盐业公司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的下属公司,是沂水县辖区内唯一合法的盐业经营机构,负责全县的加碘食盐及小工业用盐
的批发经营业务。2009年,县盐务局设办公室、盐业科、会计科、盐政稽查大队(盐政科)
和6个食盐配送服务队,共有工作人员78人。2008~2009年盐务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盐业系
统先进单位,并先后被授予“全市打击非法经营食盐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企业社会
保险缴费先进单位”、“全县劳动保障诚信A级用人单位”等荣誉称号。
【盐政执法】始终保持盐政执法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食盐市场执法大检查。2008~20
09年,共办理各类涉盐违法案件1936起,没收私盐61吨,破获了3起涉盐违法大案,刑事拘留
12人,判刑1人。全县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均高于国家规定的“三率”
标准,保障了全县人民食盐安全。
严查涉盐大案要案。对受过行政处罚的老盐贩子实行重点监控、冒头就打。对新盐贩子
做到早发现、早打击,将其对市场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坚持每年开展数次大范围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各类影响食盐安全的违法行为。20
08年奥运和2009年“十一运”期间,按照省、市盐务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维护盐业市场秩
序确保食盐安全的部署,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针对沂水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行动实施方
案。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把近年来涉盐违法的典型案例和有关盐业法律法规知识印制成宣传
材料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发放张贴。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对食品生产加工用盐单位
、各类餐厅、饭店、食堂等餐饮业用盐单位、畜牧养殖用盐单位、各类集贸市场、食盐零售
户、各类小工业用盐单位和城乡结合部、县际交界等地区进行重点检查整治。三是加强边界
盐业市场管理。
【食盐专营】加强食盐零售网络建设,保障合格碘盐供应。2008年,盐务局对全县1770
个食盐零售网点的许可证进行了换发。借换证的契机,不断整合网点资源,优化布局结构,
建立健全了食盐销售网络,达到了全县城乡碘盐供应的有效覆盖。继续搞好对零售网点“四
个一”的管理服务,在食盐调运的各环节做到管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盐业科和各
配送队建立了送销档案,记录所有食盐的流向,确保安全。盐务局还安排专人对服务质量进
行跟踪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食盐安全。盐务局成立了《食盐质量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订
了食盐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并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入库、分装、仓储
和配送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各个环节的每一个责任人。严把食盐的入库验收关、储存保管
关和出库配送关。每月定期委托县疾控中心进行化验,确保对库存的食盐质量。在入库验收
过程中,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便及时同市局盐业科和盐场联系解决。在储存保管过程中,盐
务局严格按要求将各盐种分类分库存放,杜绝因混存混放发生的问题。为增加用盐户的质量
意识,盐务局同用盐户签订了协议,明确了质量责任和质量追究的方式与时限。
制订食盐供应和食盐安全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食盐抢
购等市场异常波动,确保食盐市场供应,盐务局制订了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同时,盐务局还
制订了严防食盐安全事故发生和及时快速得到处理的食盐安全应急预案。
2008年,各类盐产品销售11000吨。2009年,销售12000吨。
【盐业法规和碘盐知识宣传】为强化盐业法律法规和碘盐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全县群众
食用合格碘盐的自觉性,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普及碘盐宣传活动。
利用“5.15”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2008年和2009年在“5
.15”防治碘缺乏病日,县盐务局联合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街头设立宣传站,并通过电视
台宣传活动现场和活动主题。
开展大走访活动。通过走访用盐户、零售网点和居民,调查用户的需求,调查老百姓的
盐坛子,监督服务质量。
参与主办2009年沂水县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专场文艺晚会。在晚会上,盐务局作了盐
政查假打私权威发布,介绍了履行食盐安全监管职责、打击私盐贩销、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
体健康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并着重通报了2008年沂水县盐务局查办的数起涉盐违法大要
案情况。
定期上沂水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节目。从2009年8月起,盐务局定期参加“阳
光政务热线”节目。在节目中,介绍了盐务局的相关职能、国家的盐业法规政策和防治碘缺
乏知识,并着重介绍盐务局在盐业市场监管和配送服务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当前的热点问题,
并为群众解难答疑。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