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5&rec=58&run=13


  【概况】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办
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
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2009年,全局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协调科
、监督管理一科、监督管理二科、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
援指挥中心(2009年成立,股级事业单位)等,共有工作人员29人。2008~2009年,县安监
局先后被授予“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
称号。
  【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
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对重大问题,随时召开
会议研究解决。
  “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每年都调整充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09年
,县安委会根据行业特点,分别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危险化学品等11个专业委
员会,使县委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充分体现和全面加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明确
和落实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副职负责分管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形成
了“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坚持领
导干部下矿井、下车间检查制度。2008~2009年,现场督导检查企业60余家(次),开展专
项督查31次,下达重大安全隐患督办指令21件,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每年初,县政府都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与各乡镇政府、县
直各部门和省、市驻沂水县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分
别与所属单位层层签订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奖惩考核制度。修订完善了《沂水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沂水县安全生
产工作“一票否决”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
村庄实行了“一票否决”,纳入重点管理。县安委会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汇报制度、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等。
  【安全生产整治、监控及查处】专项整治。按照《沂水县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
制暂行规定》的要求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组织开展
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
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特种设备、旅游安全、学校安全等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百日安
全无事故”、“百日执法监察”等活动。2008~2009年,共排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
花爆竹等28个重点行业、领域,共排查单位9700余家(次),查出整改隐患9600余条。严格
落实重大隐患和问题整改督办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防范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重点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排查确定了22家重点监控企业和53处重大危险源,明确了
重点监控部位,制定了周密的监控措施,落实了县、乡镇、企业三级监控责任人。县财政投
入45万元建成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修订完善了县、乡镇两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群众举报违法案件查处。修改完善了《沂水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
法》,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2008~2009年
,查处上级转来和群众举报案件56起。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安监机构队伍建设。在沂水经济开发区和19个乡镇按照不少于3人
的标准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监察人员,对从事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一线执法人员,落实特殊岗
位补贴,提高执法人员待遇,不断改善装备条件,安全执法力量进一步增强。
  执法监察。每年都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明确监察大队、科室、委托执法
乡镇安监办的职责分工和执法监察工作范围。确定执法监察工作重点和执法检查频次,每季
度对重点监控企业检查一次;对于其他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
险源以及重点部位,随时进行执法检查。2008~2009年,共检查企业3817家(次),下达整
改指令书1586份,查出事故隐患5013余条,查出违法行为63起。
  严格行政许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发证,对已取证单位加强日
常监督和检查,严格督查安全生产条件。2008~2009年,共有634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企业新取得了安全许可证,延续110个,变更24个,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0个,关闭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44家,取缔非法采矿点23处。同时,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安全生产资金。县、乡政府每年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
证安全监管执法所需经费。2008~2009年,全县52家高危行业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达2617.39万元。2009年,在全县高危行业推行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有86家企业参加
保险,保额达42.555万元。
  乡镇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教育培训、执法检查、应急救援等“六大体系”和安全投入、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等“三
大机制”建设,夯实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县安委会制定了《沂水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评估标准》和《
沂水县安全生产评估和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对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2008~2009年,
有189家企业通过验收,其中16家企业达到A级,33家企业达到B级,140家企业达到C级规范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至2009年底全县已有30家非煤矿山
、54家加油站、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工业企业达到了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其中鲁南
矿业公司、兴盛矿业集团、青援食品公司、正航食品公司、银鹰烟花公司达到二级安全标准
化。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每年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网站、报刊等媒体,开设专栏,举办知识竞赛、演00000讲比赛、专题讲座和播放安全警示片、
设立板报、墙报、宣传橱窗以及编发安全知识短信、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广泛宣传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推动各项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的落实。采取
多种形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学
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村居安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2008~2009年,累计培训各类人员5600
余人,大大提高了有关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张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