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沂水县统计局担负着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县生产
总值核算、农业、工业、投资、建筑、房地产、贸易、劳资、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能源、
科技、服务业等47个专业的201种报表的常规性统计调查任务。2009年,设有办公室、农调队
、工业科、综合科、法规科、计算站、能源统计科和固定资产投资科8个科室,共有在职员工
35人,其中有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4人。200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
【统计改革】实现了统计报表的网上传输,真正达到“五级”联网。统计信息、统计分
析、通知等信息也全部在沂水县统计内外网上实时更新,真正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推广科学
的调查方法,做好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的抽样调查工作,在保证样本代
表性的前提下,各专业样本点相互兼容,提高样本的利用率。2002年9月,对统计数据提速上
报人员进行培训,同年12月,全县6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户限额以上贸易企业、15户规
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实现了网上直报。至2009年底,全县已发展到455户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131户限额以上贸易企业、29户规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
国民经济核算中实行全市联审统计制度,农业统计中,采用了抽样测算粮食产量,农村
记帐户调查中增加了劳动力流动情况调查;注重了农产品成本调查统计,工业统计实施规模
调查制度;增加了全社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实行规模以
上项目调查;贸易业实行限额以上调查制度;劳动统计中增加人口及劳动力调查监测;增加
城镇化监测,增加城乡划分统计和行政区划变动统计,增加群众安全感调查,文化产业统计
,服务业统计等统计。
【普查及统计调查业务】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自2008年5月开始,至2010年结束,普查
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县政府办公室行
文下发了《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成立了第二次经济普
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经济普查工作。至2009年,沂水县经济普查工作完成了人员
抽调、普查员培训、小区划分、小区图绘制、清查摸底以及数据集中录入的筹备工作。在全
市数据上报中,沂水县数据质量名列前茅。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筹备工作。2009年7月,县政府下发了《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
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沂政发〔2009〕82号),成立了沂水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
组及办公室。县、19个乡(镇)、1063个村(居)委会全部成立了普查机构,办公地点、普
查经费等其他各项工作也在按普查流程进行中。
城镇住户调查工作。为掌握全县城镇住户生活水平和收入情况,计算全县城镇居民可支
配收入,2009年,县统计局从全县17个单位十大行业中共抽取了30个城镇居民户为记帐调查
户,反映全县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
其他各项调查工作。圆满完成了1%人口抽样调查、非公有制企业人力资源调查、人口调
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等各项业务工作。另外积极配合县政法委圆满完成了全县安全感
调查,配合县建设局完成了城镇化监测,配合宣传部完成了文化产业调查,配合县妇女儿童
联合会完成了妇女儿童监测工作任务。
【统计教育】至2009年底,全县共有195人获得了从业资格证书;近万人(次)参加了统
计继续教育培训;有300余人参加统计师考聘,获得中级职称的有45人,获得高级职称的有1
8人。县统计局每年还组织统计专业人员对全县19个乡镇的统计人员以及全县各个企业的统计
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效的提高了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