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沂水县消防大队担负着全县消防监督与管理、灭火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
任务,工作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2008~2009年,紧紧围绕消防
监督和灭火救援这一中心,以贯彻实施新《消防法》和北京奥运会、建国六十周年庆典、“
十一运”消防安全保卫为主线,以消防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警民关系和谐化三项建设为重
点,大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升消防监督水平和灭火抢险救援能力,各项工作和部队
建设实现了新突破。2008年,被省公安消防总队评为“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大队。2009年,
被省总队评为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标兵大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所属中队被
省总队评为全省国庆六十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基层单位。
【消防监督与管理】以贯彻实施新《消防法》为契机,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
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格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
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领导干部任期责
任目标考核之中。2008~2009年,各级政府先后召开消防工作会、联席会、火灾隐患整治会
等90余次,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消防规划、经费保障、责任考核等机制性、保障性
问题。以北京奥运会、建国六十周年和“十一运”消防安全保卫为主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先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检查”、“全警全
力、平安全运围剿火灾隐患一号、二号、三号行动”等集中整治行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对火
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共检查单位2125家,清除火灾隐患1958处,有效地维护
了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增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通过组建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开展“11
9”消防集中宣传活动和消防宣传“五进”等方式,普及消防宣传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同时,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扩大消防工作的宣传面。2008~2009年,共在国家级
媒体发稿60篇,省级媒体发稿120篇,市级媒体发稿750篇。
【灭火抢险救援】全体官兵忠实地践行“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打造公安消防铁军规划和部署,联系实际,立足实战,扎实有效地开展了
练兵活动,部队战斗力明显提升。2008~2009年,共接警出动814次,成功扑救各类火灾610
起,参加抢险救援235次,抢救被困人员267人,保护财产价值达5亿余元。
【后勤建设】地方消防业务经费有了大幅度提高,消防基础装备建设再上新水平。城区
第二消防站于2008年2月开工建设,2009年已完成执勤楼主体建设。2008~2009年,共投入资
金160余万元用于优化消防装备。新购8吨水罐消防车1部和灭火救援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完
成了“119”接警三台合一建设。官兵执勤、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2009年,投资100余万元
对执勤楼内外进行了全面装饰整修,新建食堂、餐厅、澡堂500多平方米,新建标准化士官之
家2套,并对营区进行了绿化、美化。
(殷继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