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08~2009年,县法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
惩罚犯罪、调节民商事关系、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2009年
,沂水县人民法院下设办公室、政治处(下设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立案庭、刑事审
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
小组)、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办公室、司法物证鉴定中心
)、政策研究室(审委会办公室)、法警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监察室、
财务科、行政装备科和黄山铺人民法庭、崔家峪人民法庭、高庄人民法庭、姚店子人民法庭
、许家湖人民法庭、沙沟人民法庭、马站人民法庭、诸葛人民法庭、杨庄人民法庭,全院共
有在职干警177人。2008~2009年,县法院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工作先进
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公正执法先进单位;被市中院授予全市
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2008~2009年度全市法院信息调研宣传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
全市法院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刑事审判一庭、高庄法庭被省高院
授予集体二等功,执行局执行一庭被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崔家峪法庭被授予全市法院民事
诉讼调解先进集体,诸葛法庭、崔家峪法庭、高庄法庭、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民事
审判三庭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集体,姚店子法庭被市中院授予调解
工作先进单位。
【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
建“平安沂水”。2008~2009年,共审结刑事案件894件1278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的192人。审判实践中,严格执行法律政策,突出“严打”重点,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
、法律适用和质量五关,所结案件无一上诉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对未成年犯罪人,坚持惩
罚与教育相结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积极参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60多条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并配合市中院召开公判大会8场次,宣判案件81件92人,直接受教
育群众7万多人,有力地震慑了罪犯,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民商事审判】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强化诉讼调解,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008~2009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509件,结案10349件,
结案标的达9.74亿元,调解结案率达87.1%。审判实践中,依法审理婚姻家庭、劳动报酬和
争议、民间借贷、房地产、人身伤害赔偿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及时化解
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等涉农案件,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加大
对金融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为清除不良贷款,消除金融风险隐患,建立良好的金融环境和
社会信用观念发挥了积极作用;依法审理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使
一批企业经过改制或破产重组获得了新生,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依法审理各类经济
合同纠纷,规范和引导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发展。
【行政审判】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008~2009年,共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318件,依法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
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非诉执行工作力度,依法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7件
,理顺了干群关系,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
【审判监督】严把再审案件立案关,规范和完善案件听证制度,对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
进行认真复查。2008~2009年,依法审结本院审委会决定再审和上级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39
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审查,依法驳回当事人申诉,同时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
诉工作,有效避免了重复申诉和上访,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促进了审判监督工作的健康发
展。
【立案和信访】在立案庭设立专门的信访大厅,配备专职接访人员,坚持院长接访与立
案庭的日常接访相结合,积极参加政法机关联合接访。2008~2009年,共妥善处置涉法信访
案件126件;接受各级人大的个案监督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共36件;成
功调处了多宗涉及人数众多、矛盾较为复杂的案件,依法做好上访老户的息诉息访工作,尽
力避免越级上访和缠诉现象,初步建立了法院信访工作新格局,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努力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切实保
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08~2009年,共执结案件4532件,执结标的达2.8亿元。切实转变执
行作风,改变执行理念,严格落实执行风险告知和案件中止、终结制度,形成以中院执行工
作局统一管理、指挥、协调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新机制,运用集中执行、交叉执行、委托执
行等执行手段,积极参与执行案件的专项清理工作,有效抵御地方和部门利益保护的干扰。
建立了执行工作威慑和社会联动机制,坚持大要案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争取各方支持,
通过新闻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扩大执行的法律、社会效果,不断提高自觉执行率,为
法院的执行工作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基础建设】加快了办公现代化进程和五化法庭建设。2008~2009年,新添置车辆18部
,完成了法院局域网和广域网的建设;配置了审判法庭监控系统,审判法庭配置了标准化桌
椅;完成审判办公楼装修改造,各办公室配备了空调和新办公桌椅。法院家属院改造装修老
年活动室3间,老年党支部办公室1间,加大法庭建设投入,9处人民法庭中有8处已达到“设
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标准。
【管理和改革】以业绩考核为基础,不断完善法官业绩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审判工作宏
观指导、流程管理、质量管理、执行工作管理、队伍管理和后勤保障机制,使权责明确,法
院各项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队伍建设】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和“政治业务学习活动”,教育全院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和价值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活动,将业务学习放在突出位
置,同时选派了15名优秀法官和10名法警分别参加了最高法院、省法官学院、省法警总队、
市中级法院组织的审判、执行业务和警务技能培训,提升了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组织干警
经常学习,强化职业道德修养建设。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加强廉政教育,增强法官的自律意
识,积极探索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事前监督机制、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事中监督机
制和违法违纪案件和违法审判、执行的事后惩罚监督机制,努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
、“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在内的廉政建设
制度体系。
(庞守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