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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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沂水县检察院负责全县检察工作。2009年,下设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反渎职侵
权局和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刑事技术科、监所检察科
、民事行政检察科、警务科、行装科、监察室等科室。其中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为正科级单位
,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综合科;反渎职侵权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侵侦科、
渎侦科、综合科;政治处为正科级单位,下设宣传教育科、人事科。全院共有干警93人。
  【刑事检察】县检察院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坚
决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2008~2009年,县检察院共受理
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件802件113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92件825人,不批准逮捕210
件31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95件167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21件1345人,上
呈市检察院32件107人。同时,充分行使法律监督权,搞好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公安机关侦
查活动的监督,共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7件53人。结合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实行
查程序、看程序是否违法,查实体、看定罪量刑是否合法,查文书、看是否准确规范,查人
员、看有无影响公正执法情况的“四查”工作法。共追诉漏犯41人,法院已判决39人,其中
9人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追诉漏罪5起、遗漏犯罪事实2
0起,其中5人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改变定性29起30人,为经济发展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司
法环境。
  【反贪污贿赂】反贪污贿赂工作主要是查办刑法第八章规定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具体
承办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等案件。2008~2009
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4件26人。其中受贿案件19件21人、行贿案件3件3人、
贪污案件2件2人,已全部侦查终结;有罪判决18件18人,判处实体刑的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
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渎职犯罪侦查】渎职犯罪侦查工作,主要是查办刑法第九章规定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
。工作中,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全面落实“总体要求”,致力于破解“三难一大”
问题,全面履行反渎职侵权工作职责。2008~2009年,共立查渎职侵权案件20件20人,其中
副科级6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4件14人,初查成案率、立办案件的案件数
、人数和案件质量均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监所检察】监所检察主要对执行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
的活动依法实行监督。一是加强监管场所的安全监督。重点防范被监管人员暴狱、组织越狱
、报复行凶、自杀、脱逃等严重危害监管改造秩序的案件。2008~2009年,与看守所联合进
行安全检查25次,自行检查98次,提出检察建议11条,消除事故隐患7起。二是加强对监管场
所的监督,对监管机关提出拟办理的假释、保外就医案件,件件进行严格把关,做到程序合
法,手续齐全。认真开展“严格办案程序、严防超期羁押”检查活动。2008~2009年,催办
案件19件,杜绝了超期羁押案件的发生。对发现的久押不决案件和超期羁押的案件,及时向
办案机关提出纠正意见,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三是加强帮教工作。2008~2009年,与在押
人员及其家属谈心92人次,给在押犯上法制课5次,受教育达400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
果。四是加强对外执犯的监督考察。2008~2009年,考察外执犯500人,建议重新收监3人。
切实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以及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
  【控告申诉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受理公民的控告、举报和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
诉、刑事赔偿案件。2008~2009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8件次,其中来信121件,来访
77次;共受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252人次;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初
核举报线索10起,其中立案2起;所受理案件中,反贪、反渎立案32件,其他所受理办理案件
也均得到妥善处理。工作中,一是本着“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平息事态、化解矛盾”的原
则,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文明接待,认真查办,耐心疏
导,及时反馈。二是妥善处理集体上访和告急上访。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慎重处理,避免矛
盾激化,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认真抓好举报工作。在积极做好举报宣
传,搞好举报线索管理、消化工作的同时,注重发挥举报中心的职能作用。狠抓了案件的初
查。初查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决不乱查乱办,做到重点突出,确保案件质量,稳、准、
狠地打击犯罪。
  【民事行政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主要负责对法院民事、经济审判活动及行政案件诉讼
活动实行监督,受理查处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工作中,首先
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三卡一表”等多项规章制度,从而将民事行
政检察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其次采取措施,拓宽案源,先后设立了民事行政
检察工作联络点,聘请联络员,这些举措有效地拓宽了案源,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注入了活
力。2008~2009年,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103件,经审查,立案73件,提请抗诉13件,提出检
察建议30件,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做好19件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
作,维护了司法机关的形象。
  【技术检察】工作中,充分运用专业技术手段,积极参与办案,紧紧围绕检察技术工作
重点,开展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发挥照相、录相、录音等技术手段,配合自侦案件的查处
。发挥法医技术的重要作用,为伤害案件提供鉴定结论。同时,有关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类
现场勘查,运用视听技术手段,固定证据,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2008~2009年
,共受理各类检验鉴定案件273件,其中法医学检验2件,文痕检验2件,物证照相46件,现场
录音录相62件。
  【警务】警务科负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侦查、预审活动的安全保障,提解、押送、
看管犯罪嫌疑人、执行拘传、协助搜查等工作。2008~2009年,共出动警力400余次,协助自
侦部门看管犯罪嫌疑人31次,协助搜查15次,拘传和传唤犯罪嫌疑人54次,协助执行其他强
制措施等20余次。
  (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