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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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职能:广泛
深入地宣传老龄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其战略意义,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尊老、爱老、养老意识;贯彻落实《老年法》及《山东省老年
人权益保障条例》,落实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
、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等方针目标;有计划系统地调研
全县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指导全县老龄工作及各类老年活动,搞好老年教育,做好老年人
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全县各类老年协会、老年事业服务组织实行业务指导,促进老年群体组
织健康、有序发展;总结推广老龄工作先进经验,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
;负责老龄工作的内外联系和交流,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老龄问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
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老年事业发展规划;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老龄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009年,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无内设机构,编制7人。全县19处乡镇全部设有专职老龄办主
任,所有行政村成立了农村老年协会,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老龄工作网络,老龄工作专兼
职队伍3629人,其中县老龄办8人,乡镇26人,农村老年协会成员3600人。
  【老年人口】至2009年底,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5.9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4.
5%。按照联合国的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即为老龄化国
家或地区,沂水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中男7.4万人,女8.5万人。其中,60至69
岁以上老人有8.6万人;70至79岁以上有5.1万人;80至89岁以上有1.8万人;90至99岁以
上有3168人;100岁以上老人有39人。全县15.9万老年人中居住农村的有13.1万人,居住城
镇的有2.8万人。
  【百岁老人】沂水县从1989年起开始建立百岁老人档案。建档的原则是当地派出所证明
、乡(镇)、村证明,县老龄办进村入户调查核实方能有效。至2009年全县健在的百岁以上
老人有39人。其中男性3人,女性36人,全部居住在农村。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1996年10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
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基本法律)。老龄办充分利用全县“五五”普法
教育的契机,印制《老年法》、《老年法宣讲提纲》、《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山东
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明白纸”13余万册(份),通过普法宣传队、培训
班、宣传车、黑板报、标语牌、广播电视、报刊、文艺演出、街头咨询等多种形式,全面宣
传了老年法律法规的各项内容。完善健全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和老年法律服务网点,1000
多个行政村设立了涉老纠纷调解员。2008~2009年,共查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4起,
调解因赡养、财产、再婚等涉老纠纷50余起,较好地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认真组织《
老年法》知识竞赛活动。按照市老龄委的统一部署,老人节期间,在全县广泛组织开展了“
临沂网通杯”《老年法》知识竞赛活动,共答题900余份。
  【老年人优待政策】至2009年底,已为全县13万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人优待证》。凭此
证进入公园免购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和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美术馆、博
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凡是收费的门票一律实行半价,70岁
以上老年人免费。不断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了10240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
资按时足额发放;对符合条件的3200名城镇贫困老人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对39位百岁老
人,实行每人每月150元的长寿补贴,并在老人节及春节期间专门看望,免费查体;对全县9
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每人每年36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有2000多名农村特困老年人得到各级
各部门的救助。继续对农村6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或“双女”户每人每年实行720元的奖励扶助
补贴。医疗卫生保健制度不断完善,老年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离退休人员和医疗费按规
定据实报销,农村老年人加入了新型合作医疗组织,参保率达100%,切实解决了农村老年人
看病难问题。各级医疗服务单位每年举行送医送药下乡、为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活动,已成
为全县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的一项制度。积极做好上级安排的“银龄安康工程”、“银龄惠
老工程”、“银龄救助工程”和“夕阳红免费照相工程”等惠老工作。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
策得到较好贯彻落实。
  【老年活动设施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发展
较快。县、乡(镇)两级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兴建了一批现代化程度较高、规模较大的老年
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老年文化广场等文体娱乐场所。以县城为中心,老年活动设施、
场所无论规模、档次等方面都比较高,且全天候对老年人开放。2009年,县城有5处活动中心
,6处文化广场,1处老年大学,1个老年服务中心,1处高标准的老年公寓,30多处活动场所
供老年人活动、娱乐和锻炼。全县建有18处敬老院,有5处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1
9个乡镇全部建立了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校和门球活动场所,部分乡镇还建有公园、
文化广场等;900个村建有老年活动室,配有象棋、扑克、乒乓球台等活动器械,部分村还建
有门球场或掷地球场。这些活动场所的建成,较好地保证了全县老年人的文体娱乐活动,受
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年人的广泛赞誉。
  【走访慰问老年人】老人节期间,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政工书记、常
务县长分别走访看望了全县百岁老人,向他们祝贺节日并送去长寿补贴金和慰问品。各乡镇
、县直有关部门领导也都深入敬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人家庭,走访慰问了五保老人、特困
老人、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老年文体活动】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面貌的改善,老年文体活动日趋活跃、丰富多
彩,已从县城幅射到乡村,人员逐年增加。除县里每年在“元旦”、“春节”、“五一”、
“老人节”、“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举办老年门球、乒乓球、象棋、太极拳剑、书画展、
根雕、花卉、赛鸟等大型活动以外,全县45个老年艺术团、门球队和农村秧歌队常年活动演
出,积极参加比赛。其中县直老年艺术团、巾帼老年艺术团分别荣获省、市一、二、三等奖
,并于2008年代表全省参加了全国演出比赛。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把思想教育与开展健康有
益的文体活动结合起来。2009年,县有老年大学1处,拥有学员812人,设有音乐、舞蹈、书
法、绘画、卫生保健、摄影等6个专业;19个乡镇全部设有老年学校,拥有学员4730人。老年
大学的学员特别是音乐、舞蹈、卫生保健班的学员,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在
宣传贯彻老年法律法规,“送医下乡”、“送法下乡”、宣传沂水县取得的成就,活跃城乡
文体活动,起了较好地作用,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老年人的欢迎,为全县的“三个文明”建
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艾洪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