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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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承担着全县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劳动力管理、劳动合
同、劳动工资、职业技能开发、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及乡镇劳动管理等任务。2009
年,辖劳动就业办公室、劳务协作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医疗保险事业处5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机关事业保险处2个副科级事业
单位,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科、监察监督科、劳动工资科、社会保
险科7个股级行政科室及失业保险科、基金管理科、劳动争议仲裁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信
息中心5个股级事业科室,有职工202人。
  【劳动就业】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城乡就业形势的发展,县劳动就业办公室职能转变
为统筹城乡就业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就业工作以落实优惠政策促再就业为主线,安置下
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为主要目标。2008年再就业1842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86份。至年底
,《再就业优惠证》停止办理,共累计发放5398份。2009年再就业人数1765人。完善职业指
导、职业介绍、用工登记、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录用备案、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再就业服
务、就业培训、劳服企业申办、职业技能鉴定、劳务派遣等“一站式”办公制度,推行首问
责任制、“AB角”工作制度和服务承诺制,规范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就业
工作的开展。2008年参加创业培训312人,创办企业人数达到63人,带动吸纳就业315人;20
09年参加创业培训613人,创办企业人数达到184人,带动吸纳就业920人,实现了创业就业的
倍增效益。2008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449人,2009年城镇新增就业9309人。2004年成立了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自成立至2009年底,办理自谋职业5511人,代缴社会保险1360人,
代管档案15006份,代管养老金手册7680本,代办退休人员1163人。自2003年开始认定商贸服
务型企业,到2008年底,共认定商贸服务型企业58户,安置3500人员就业,为下岗失业人员
缴纳社会保险费154.3万元。对各类用工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按照中共临沂市委、市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2009年2月6日)精神,劳服企业、商贸、服务型企
业不再认定。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
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
2008年、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分别为22315人、22673人,征缴基本养老保险9978
万元、12377万元。全县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145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
机关事业单位每年缴纳的保险费分别记入单位缴费台帐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每年定期整理、审验。至2009年,共审核单位缴费台帐2456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43万
人次。企业每年交纳的养老金分别记入单位台帐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008年,审
核171家35000余人的保险手册,新办养老保险手册5000余份,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22
6人,接收养老保险关系70余人,在职人员死亡个人帐户养老金退还手续38人,企业养老金征
缴15852万元;2009年,审核350家4.8万余人的保险手册,全部实行微机审核,新办养老保
险手册3500余份,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254人,接受养老保险关系103人,为31人在职
死亡人员退还个人帐户养老金,企业养老金征缴20104万元。2008年,出台了《沂水县被征地
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当年投保人数为656人,投保金额452.7万元。2009年,加强
了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开展了新型农保基础数据资料调查摸底工作
。投保人数为2601人,投保金额418.5万元。至年底,全县农村保险参保人数为41300人。本
着公正、公平和预防为主的医保原则,为全县参保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对发生医疗费用的职
工做到跟踪服务。对连续两年未发生医疗费用的,实行免费查体一次,费用从医疗保险统筹
基金中列支。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全县设立沂水中心医院、县人民医院、各乡镇
卫生院为定点医院和15处定点零售药店,建成了医疗保险机构与各定点医院、药店信息共享
的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2008年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55630人,筹资4090万元。2009年
,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参保人数达到127118人,筹资7649万元。2008年,申报工伤
344起,受理341起,认定310起,全部实行了公示,共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16万元。2009年,
申报工伤583起,受理502起,已认定376起,全部实行了公示,支付421人工伤保险待遇504.
8万余元。
  【劳动力管理和劳务输出】县劳务协作办公室,主要担负着全县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开
发、输出和管理任务。2008年,培训46期,585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470批,6500人。其中,
出国28批次,122人;劳务派遣代理5510人。2009年,培训48期,6702人。全县农村劳动力转
移就业35958人。其中,县劳动部门转移就业7446人,出国13批次,156人;劳务派遣代理66
10人。
  【劳动工资管理】主要是通过立法、指导、调控和监督的方式对企业劳动工资进行管理
,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控制企
业工资总量,保持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率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率,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率低
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使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自2008年1月1日起,最低工资调整
为每人每月500元,小时工资标准为5.3元。2008年,沂水县人民政府公布2008年企业工资指
导线。指导线方案为以2007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381元为基数: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
增长15%;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2%;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7%;最低增长
比例为企业效益每增长1%,职工工资最低增长0.3%。2009年,沂水县人民政府公布2009年企
业工资指导线。指导线方案为以2008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968元为基数:基准线为职工
平均工资增长9%;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4%;最
低增长比例为企业效益每增长1%,职工工资最低增长0.3%。
  【劳动争议仲裁与合同鉴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
的专门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庭、仲裁员办案制度。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合法
、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8年处理175起,200
9年处理270起。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布施行。沂水县积极围绕《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通过多种
形式对《劳动合同法》进行宣传,对企业用工情况监督检查,开展促进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的“春暖行动”活动,并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为契机,对全县用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督促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签证劳动合同10057份,签证集体合同73份;2009年签证
劳动合同14326份,签证集体合同95份。
  【职业技能开发】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与鉴定。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就
业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企业培训3大内容。2008年,全县共培训各类人员14786人,
其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9656人,在职职工培训3810人。在“2008年劳动之星”临沂市十大
青年技工评选活动中,1名参赛选手获个人比赛三等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得优秀组织奖
。继续公开选拔机修钳工、维修电工、焊工等3个职业工种的116名技术人才,参加2008年临
沂市“金蓝领”培训。90余名技术人才获得技师称号。2009年,全县共培训20220人,其中农
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930人。通过开展金蓝领培训,共培养技师、高级技师126人。在县委、
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出台《沂水县首席技师评选管理办法》,并公开选拔一批企业一线技
术工人参加首届首席技师评选,最终10名优秀人才被授予首届“沂水县首席技师”荣誉称号

  【劳动监察】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方式有巡视监
察、举报专查、专项检查或全面检查、劳动年检、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等。2008年,
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险监
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门印制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单行本向用人
单位发放,共发放单行本1000余本、宣传单3000余份。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全年在市以
上各种媒体发表宣传稿件41篇。2009年,发放《村居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情况统计明细表》
570份,发放《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宣传材料
5000余份,共宣传用人单位778家,在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01篇。2008年,年检用人单位
1100户次,其中:企业、民办非企业676户,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424户。2009年共审
查用人单位1212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21家,企业791家。
  【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2009年优化了业务流程的社会保障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
数据中心通过外围系统的建设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银行等相关部门联网实现了信息
交换。至年底,有县直2家定点医院(中心医院、县医院),19个乡镇23个乡镇医院,1家职
工医院(韩旺铁矿职工医院)通过按接口标准改造医院管理系统,25家县直定点药店通过社
保终端机直接与社保、农行系统连接。2009年7月,实现全县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统筹金的
直接报销结算,提升了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效率和服务水平。2008年9月,沂水县在全市率先
启用了功能齐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至2009年,发放具有金融应用、社保应
用和身份认证等三大部分功能的社会保障卡51000余张。
  (牛桂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