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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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民政局主要负责全县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
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社区建设
等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婚姻管理、收养登记、殡葬改革、区划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民
政事业费管理等民政社会事务工作。2008~2009年,民政局机关设办公室、优抚安置科、财
务审计科、社会事务科、救灾和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等7个行政
科室,婚姻登记处、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优抚医疗保障办公室、公墓管理处、慈善总会办
公室、最低生活保障科6个股级事业科室,下设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殡仪馆、沂水革命烈
士陵园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2008~2009年,先后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全省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全市
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履行计划生育分工职责先进单位”、“全市村委会换届选
举工作品牌县”、“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先进县”、“全市基层满意县部门”、“全市双拥工
作先进单位”、“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先进单位”、“全市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先进单位”和“
临沂市廉政文化‘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社会保障工作】救灾救济工作。全县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上报灾情
,指导救灾。同时,积极组织全县人民开展救灾捐助活动。及时拨发救灾救济款,保证了灾
区及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需要。2008年,下拨救灾救济款280万元,对11785户、17820人进行了
救助,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进行了调查统计,为因灾造成631间倒房进行了补助;2009年下拨
救灾救济款310余万元,对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体进行了救助;10月16~17日全省自然灾害会商
会议在沂水召开。
  城乡低保救助工作。2008年,城市低保标准线提高到180元,月人均补差由50元提高到9
0元,对1572户、3916人进行了施保,全年共发放低保金441.8万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
年人均纯收入800元提高到900元,月人均补差从30元提高到50元,全年共对17828户、27554
人发放低保金1598万元。2009年全县低保家庭1.9万余户、3.1万余人,年发放低保金1700
余万元,月人均补差由2008年的90元提高到105元;农村低保标准线由2008年的900元提高到
1000元。重点完善了城乡低保组织管理、资金运行、操作管理、动态管理和宣传教育五大机
制,顺利通过了山东省民政厅规范化建设示范县验收,泉庄乡南坡村、姚店子镇姚店子村、
杨庄镇杨庄村、沂水镇后小河街4个村(居)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典
型单位”荣誉称号。
  社会福利工作。2008~2009年,在全县分别组织开展了“慈善募捐月暨向四川地震灾区
捐赠”、“慈心一日捐”等社会捐助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踊跃捐款
,共接收捐款1510余万元,接收捐赠棉衣被18512件,其中棉被5032床。做好“慈善助学”项
目的实施,共救助高考特困生454名,发放救助金94万余元。精心组织实施儿童“明天计划”
和“微笑列车”活动,为7名唇腭裂患儿免费实施手术,救助30名流浪乞讨人员返乡。积极推
进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2008年4月15日,沂水县慈善总会成立,并在县委礼堂召开了沂水县
慈善总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傅磊为沂水县慈善总会会长。同月,19个乡镇分别
成立了慈善分会。
  五保供养工作。2008年底,全县19处乡镇全部完成了敬老院改造建设任务,重点搞好了
乡镇敬老院内部设施配套和五保供养对象的入住工作。全县19处乡镇敬老院已经全部完成内
部设施配套,总投资627.67万元,新入住五保对象1340人,入住总数达到1931人,集中供养
率达到70%。姚店子、沂水镇、高庄、泉庄、杨庄、崔家峪、夏蔚等乡镇的7处敬老院被评为
一级院,其他12处敬老院被评为二级院。2009年下拨资金160余万元,用于五保对象的生活补
助;为7700余名孤寡、五保对象和优抚对象办理了新农合,使他们老有所医。
  【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双拥工作。每年元旦、春节、“八一”等节日期间,县领导带
队,走访慰问驻沂部队,不断改进和加强双拥工作,加大双拥宣传力度,军政军民关系得到
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升华。
  优抚工作。2008年,足额发放抚恤补助款2600余万元。积极推进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依托,政府补助为支撑,医疗优惠减免为补充,个人适度负担的新型优
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在全市第一个成立了优抚医疗保障办公室,率先开通了城乡即时报销
网络和平台,下拨个人门诊医疗补助金和优抚医疗周转金228万元。2009年认真贯彻落实各项
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抚恤金4300余万元。为4600名优抚对象办理了优抚医疗保险证,下
拨个人门诊医疗补助金和优抚医疗周转金500余万元。
  退伍安置工作。2008年,安置退役士兵112人,其中自谋职业53人,进事业单位11人,企
业安置45人。2009年安置退役士兵123人,其中自谋职业63人,进事业单位13人,企业安置4
7人,举办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班。
  涉军人员解困工作。2008~2009年,对符合条件就读高中的涉军人员子女办理了学杂费
减免手续,为60多名从事个体经营的涉军人员上报了税费减免手续,对15起涉军人员上访反
映问题进行了书面答复,两年共接待来访800余人次,来信260余件次。
  【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山东省婚姻
登记管理办法》,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08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0253对,2009年共办理结婚登
记10101对,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2008年按照《收养法》办理收养登记54件,2009年
办理收养登记52件,收养登记合格率100%。
  社会组织管理工作。2008~2009年,全县共登记注册民间组织85个。至2009年底,登记
注册社会组织总数达到351个。2008年,积极探索新时期社团工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分别在
夏蔚、院东头、高庄等乡镇开展了建立“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工作。是年底,全
县有10个村分别成立了互助资金协会,已有2799户村民入会,入会率达到试点村总数的86.
5%,绝对贫困户、低收入户入会率达到99%,互助资金规模达到279.9万元,其中会员自有入
会基金129.9万元,政府财政扶持资金150万元。2009年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的方针
,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执法和监管力度,依法打击非法结社行为和违法社会组织,对28家社团
组织进行了取缔。
  殡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殡改工作进一步深化,火化率98.4%。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启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制作开通了沂水县民政局网
站和地名网。完成了《千年古县》材料的编写。积极做好地名档案管理,完成了2008~2009
年地名档案的管理归档。与沂南、蒙阴等县联合完成了边界线联检。2009年修订出台了新的
《沂水县地名管理办法》,对城区新建21条路街面向社会3次公开征集路街名,并提交地名委
员会审批。同时,对城区和乡镇驻地地名进行了规划编制。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完成了
与临朐、沂源等县市的边界勘察并签订了协议。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2008年,本着“五个有利于”(有利于基层组织建设,有
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文明和谐建设,有利于群众教育管理)的原则
,按照“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置、高质量运行,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总体思路,精心
组织,强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明显。是年底,全县19个试点村已全部完成试点工作任
务,共设立党总支19个,职能党支部93个。2009年继续深化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
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工作,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建设的要
求,针对沂水实际,探索出了以“中心村”型为主的农村社区建设新模式,在全县规划出了
137个中心村,以此辐射带动其余行政村(居),2009年,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中心村社区有
38个。沂水县创立的“中心村”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被列入市委、市政府(临发【2009】26
号)文件中,作为一种模式在全市推广。2009年11月7日,在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上
沂水县作了典型发言。
  【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邳州大讨论活动”、“深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找“思想观念、工
作业绩、服务质量、组织纪律”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深化先进
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完善了学习、谈心、党员监督管理、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质量等长效
机制,完善了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局党组分别与科室、单位负责
人以及局工作人员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组成员、各科室
、单位负责同志签定了《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