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壤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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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土壤综合治理始自1958年。平原搞大地围田,将土地划方整平,取直道路;
山区则学习推广夏蔚区治山治水的经验,在山上挖鱼鳞坑、竹节沟,以控制水土流失
。1964年,平原地区为解决排水防涝问题,挖排水沟。1966年开始广泛开挖水渠,旱
灌涝排、山区丘陵地带则大规模整修梯田。70年代以后,全县大规模开展“农业学大
寨”运动,整地改土掀起新的高潮,以公社、公社联合、村联合大兵团作战的方式,
进行截河造田、毁林造田和小块连片的造田。1978年,“长虹岭”会战开始,北从道
托北部,南至沂水、沂南交界处,全面动工,搞“三合一”梯田(深翻、整平、倒喝
水),治理面积达90%。自1980年开始,山区实行小流域综合规划治理和不同形式的
综合投入开发,综合治理逐步走上稳定发展的轨道。1984年以后,坚持对土地资源的
合理使用,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同时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贯彻以小型
为主、维修配套为主、自力更生为主、当年见效为主的方针。整修梯田、治理水土流
失,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由1984年的159.4万亩下降到1990年的125.7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