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社会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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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社会风气好转,并逐渐形成许多新的风尚。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民和干部职工翻身感强烈,阶级感情深厚,主人翁思想逐步
树立。在农村,农民互相帮助,自愿组成互助组,走合作化道路。在机关,各级干部
辛勤工作,吃苦耐劳,不计报酬,开会、下乡住陋室、睡地铺、啃干粮、生活俭朴,
干群关系融洽。婚丧嫁娶之事,一切从俭,办一项事业,从不铺张浪费。此艰苦创业
、勤俭节约之风,世人引以为荣。60年代初期,机关、学校、工厂、农村广泛开展“
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舍己救人等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助人
为乐蔚然成风。1982年,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
)、“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1984年开始,争创“文明单位、文明村、户”活动在全县
展开,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尊老爱幼 沂水人民素有尊老爱幼的传统。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教育
、倡导下,尊老爱幼的事迹不胜枚举。尤其是60年代开展的“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
、1982年开始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和1984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争创“文明
单位、文明村、户”活动以来,在机关、部队、工厂、学校和广大农村,为孤寡老人
挑水做饭,拆洗缝补,为行动不便的老人端屎端尿、喂水喂饭、请医抓药,以及照顾
抚养天生瘫痪和残疾儿童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有的几十年如一日,不为名不为利,
使孤寡老人精神上受到极大安慰,生活上得到精心照顾,有的抚养残疾儿童和孤儿,
连续几代不间断,使被抚养者饱尝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也积极为孤寡老人谋福利,为他们办实事,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到1990年底,全
县31个乡镇都办起了敬老院,总建筑面积达41.3万平方米,投资总额110万元,全县
1670名“五保”(保吃、住、穿、医、葬)人员中,入敬老院供养的有390人,其余12
80人实行统一标准,分散供养。
拾金不昧 拾金不昧,自古被视为美德。新中国成立后,得到进一步发扬。1989年
9月8日,县粮食加工厂制粉二班班长曹学奎,把拾到的1007.5元现金和400余元发票
交还失主,县总工会于同年授予其“新风奖”荣誉称号。1990年5月13日,县农行储
蓄所会计谢中标,下班整理卫生时,在柜台下拾到存单3张,金额4700元,他及时查
找,当晚就将存单送到失主手中,受到群众赞扬。县总工会于同年授予他“新风奖”
荣誉称号。1990年7月1日,四十里堡镇税务所王金元,到龙家圈乡储蓄所取个人存款
3000元,王顺手将钱装进提包,回家后,发现多付了1000元,立即将多付的钱退回储
蓄所。县总工会于同年授予他“新风奖”荣誉称号。1990年9月4日,县农行沂城办事
处青年职工朱爱军,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现马路边有1黑提包,内有现金1367.76元及
机动车驾驶证,面粉兑换证和有价证券等1宗,在等候多时未寻见失主的情况下,将
提包交送派出所,由派出所的同志找到了失主,失主万分感激。县总工会于同年授予
朱爱军“新风奖”荣誉称号。1990年12月14日,县农行青年职工张均平在工商局招待
所门口拾到到期存单1张,金额1000元,立即交给行领导,并积极与存入行联系,找
到了失主。县总工会于同年授予张均平“新风奖”荣誉称号。
舍己救人,助人为乐 舍己救人,助人为乐的事迹,沂水县自古有之,新中国成立
以来更是屡见不鲜。尤其是60年代初开展“学雷锋”活动,1982年开展“五讲四美三
热爱”活动和1984年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村、户”活动以来,沂水县人民乐善
好施、解人急难、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人和事更是层出不穷。1982年7月19日,夏
蔚公社上峪大队51岁的社员王方田,在自己的女儿与邻居的女孩同时落水时,他先抢
救邻居的孩子。邻居的孩子得救,王方田与女儿却被溺死。中共沂水县委于同年9月
1日作出《关于授予王方田同志“模范社员”荣誉称号,在全县开展向王方田同志学
习活动的决定》。1988年,马站镇南东埠村党支部书记张玉杰,在为本村村民调解离
婚案件时,当事人张玉春见调解无效,恼羞成怒,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炸药包,死死抓
住其妻杨恩梅不放,并点燃了导火线。在这危机关头,张玉杰奋不顾身,冲上去一掌
将炸药包砍落在地上,并顺势一脚将炸药包踢开。杨得救了,周围群众散开了,凶犯
张玉春也拼命向家中跑去。张玉杰正欲撤离,忽见1个三、四岁的女孩在离炸药包三
、四米远的地方边哭边喊妈妈,被哧哧冒着青烟的炸药包吓懵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张玉杰迅速返回将小女孩抱起,刚跑出五、六步远,炸药包爆炸了。张玉杰舍身救
人的事迹被群众广为传颂。他被评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被马站镇党委评为模
范共产党员。1990年6月13日晚,一场夹带着冰雹的大暴雨使流经马站镇的金沟河水
位急剧上涨,河水很快淹没了位于北坡村附近的桥面。当晚11时许,沈阳市提送车服
务部的何强,驾驶一辆面包车路经此地,因路况不熟,便开车过河。这时,正在桥边
麦场抢捞小麦的马站皮毛厂工人宋全芹,见状便高声呼喊:“河水深,不能过”,但
他的喊声被大风雨所吞没。汽车刚开到桥上,便被滚滚而来的洪水冲下去几百米。此
时,宋全芹不顾自己的小麦被冲走,纵身跳入河中,拼尽全力将奄奄一息的何强救上
岸来,背到自己家中精心照料,使何强很快恢复了健康,并想办法帮助何强修好了汽
车。当何强驾驶汽车返回时,流着激动的眼泪说:“社会主义祖国处处有亲人,是宋
师傅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永远忘不了沂蒙人民对我的救命之恩”。宋全芹舍己救人
的崇高行为得到社会的高度赞扬,县总工会于同年授予他“新风奖”荣誉称号。199
0年8月2日,境内一场大暴雨使沂河水位猛涨,沂河上游的跋山水库开闸泄洪,洪水
夹带着泥沙,波涛翻滚,顺河而泻。8月3日晚9点多钟,1名女青年不慎从沂河桥上落
入水中,同行的1名男青年慌忙喊了一声“救人”,随即跳入河中,霎时,两人被卷
入急流,随时有被洪水吞没的危险。在这危急时刻,沂水县化肥厂青年工人安军、袁
家平闻声赶来,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急流,奋力抢救,终于将两名落水青年救上岸来
。安军、袁家平舍己救人的行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县总工会于同年授予他们“
新风奖”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文明村、户建设 1984年,沂水县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
全县范围内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村、户”活动。至1990年,全县有14650户被
评为五好家庭,有527个单位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其中文明村279个),6个系统被评
为县级文明系统,有12个单位被评为地级文明单位(其中文明村2个)。沂水县制革厂
、沂水县电业局、沂水县粮食加工厂、中国农业银行沂水县支行、沂水县医药公司等
5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