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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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以前,县无专职文化机构。1930年,沂水县民众教育馆成立,管理文化武
术等活动。1940年3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始设文教科。新中国成立初期,文教
科设专职文化干事1人。1956年11月,文教分设,成立文化科,管理文化、体育事业
。1959年3月与教育局合并为文教局。“文化大革命”期间,文教局被摧垮,文化工
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负责,后期由县革委文教卫生办公室负责。1975年1
0月,复成立文教局,设文化干事1人。1978年7月,文、教分设,成立文化局,配正
副局长、干事、文书、会计,共5人。至1990年文化局编制5人。下属单位有文化馆、
图书馆、职工俱乐部、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文艺辅导站、博物馆、文化市场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