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卫生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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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和民国时期,县未设卫生管理机构。1948年8月,沂中县政府始设卫生科,
办公室设在大众诊疗所(今国营第三饭店西侧)。1952年4月,卫生科迁至东关街老酒
厂(今新华书店)。1953年8月,沂水专署撤销,卫生科随县政府迁至原沂水专署院内
(今县政府),设卫生防疫组、妇幼保健组和药材供应组,共13人。1959年12月,县卫
生科更名为县卫生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造反”组织于同年11月夺了
县卫生局的权,局机关瘫痪。1968年8月,临沂地区沂水中心医院和县卫生局群众代
表联合组成沂水县“六·二六”卫生公社革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沂水中心医院。1
969年底,“六·二六”卫生公社撤销。1970年1月,成立沂水县革命委员会卫生领导
小组,1973年4月,恢复卫生局。1982年5月,卫生局迁至县城沂新路西侧,占地20亩
,有三层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同年12月,设人秘、医政、药政、财务
4个股。1984年5月,机构改革后,局机关设人秘、医政、药政、财务4个股和工会、
纪检组。1987年共有工作人员25人(其中编外1人),扩建职工宿舍22间400平方米。1
988年10月,增设办公室。1990年底,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工会主席、纪检组长
、调研员各1人。下设办公室、人事股、医政股、药政股和财务股,共有工作人员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