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防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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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3月,沂水县成立临时地震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农业局兼管,有工作人
员3名;同年底临时地震办公室移交给县科委管理。1975年2月辽宁海城地震后,县正
式成立地震办公室,县科委副主任兼地震办公室主任。1976年7月,河北唐山地震后
,县里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部,副县长马修馨任指挥,成员4人,工作人员增至4人。
1984年,机构改革,地震办公室撤销。1985年10月又恢复,1990年底有工作人员2人

由于中国已处在20世纪第五个地震活跃期,临沂地区在1990年被国家列入全国重
点监视防御区之一。根据国家、省、地区有关文件要求,沂水县于1990年11月13日,
成立县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武装部长任
副组长,有关部、委、办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全县人民加强了防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