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县衙设教谕、训导,职掌全县教化,为县衙知县佐理科举事务。1906年
(光绪三十二年),为推广新学,废教谕、训导,设劝学所,由县视学兼任学务总
董,下设劝学员3人,分管各区学务。1910年(宣统二年),改总董为劝学所长。
1913年,劝学所改称视学所。1916年,复名劝学所。1924年10月,县始设教育局
,管理全县教育,内设局长1人,视学员2人,事务员3人,文牍1人,学款收支员1人
,并聘任学务委员9人。1928年10月,改视学为督学,同时增设教育委员4人。1930年
,县教育局奉令设第一第二两课。第一课分管行政,由局长兼任课长,教育委员3人
兼任课员;第二课分管业务,由县督学兼任课长,县教育委员1人及原有事务员2人担
任课员。另设书记(文书)1人,统做两课统计文书工作。1933年,政府简政,改教育
局为县政府第五科,设科长1人,督学1人,科员2人,教育委员4人,书记1人,直属
县政府,一切承上宣下均以县长名义行之。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县国民政府流
亡乡村,教育行政机关名存实亡。
1940年,沂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文教科,设科长1人,工作人员2人,负责
抗日文化教育工作,推行《山东战时国民教育实施方案》。1942年,以原沂水县中部
为域改称沂中县,文教科设科长1人,文教干事3人。1945年沂中县文教科进驻县城,
设科长1人,视学员3人,文书、会计各1人。县以下各区设文教助理员,负责该区文
教工作。
1949年8月,恢复沂水县称谓,辖17个区,县文教科编制增至9人,各区除设文教
助理外,又根据学校分布设中心校长。1956年,文化教育行政机构分设,设局长1人
,科员3人,办事员及会计6人。1959年,文化教育行政机构合并,改名文教局,增设
副局长1人及文化工作业务员1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文教局机关受到
运动冲击,趋于瘫痪。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设教育组,由组长1人、副组长1人
、办事员6人组成,主管全县教育,以后编制逐渐扩大到13人,同时区级也设教育组
,负责各区教育工作。1975年,恢复文教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行政人员12人
。1978年县文化、教育行政机构再次分设,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政工
、普教、财会等股以及教研室、业余教育办公室等,全局行政编制23人。同时公社教
育组也改为中心校。1984年机构改革,县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下设人事、
普教、业教、建财4股和教研、工会、招生、仪器电教等办公室及电大工作站。1985
年增设勤工俭学办公室,1987年又增设纪检、信访办公室。1989年乡镇中、小学分设
中心校,分别管理乡镇中小学工作。到1990年,县教育局计有副局级以上干部7人,
股级干部16人,设有人事、普教、政教、建财、职教、成教、幼教、工会、纪检、信
访、教研、电教仪器等10余个股室及电大工作站,全局行政及业务职工达到90人。
第一节 教育机构沿革
清末,县衙设教谕、训导,职掌全县教化,为县衙知县佐理科举事务。1906年
(光绪三十二年),为推广新学,废教谕、训导,设劝学所,由县视学兼任学务总
董,下设劝学员3人,分管各区学务。1910年(宣统二年),改总董为劝学所长。
1913年,劝学所改称视学所。1916年,复名劝学所。1924年10月,县始设教育局
,管理全县教育,内设局长1人,视学员2人,事务员3人,文牍1人,学款收支员1人
,并聘任学务委员9人。1928年10月,改视学为督学,同时增设教育委员4人。1930年
,县教育局奉令设第一第二两课。第一课分管行政,由局长兼任课长,教育委员3人
兼任课员;第二课分管业务,由县督学兼任课长,县教育委员1人及原有事务员2人担
任课员。另设书记(文书)1人,统做两课统计文书工作。1933年,政府简政,改教育
局为县政府第五科,设科长1人,督学1人,科员2人,教育委员4人,书记1人,直属
县政府,一切承上宣下均以县长名义行之。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县国民政府流
亡乡村,教育行政机关名存实亡。
1940年,沂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文教科,设科长1人,工作人员2人,负责
抗日文化教育工作,推行《山东战时国民教育实施方案》。1942年,以原沂水县中部
为域改称沂中县,文教科设科长1人,文教干事3人。1945年沂中县文教科进驻县城,
设科长1人,视学员3人,文书、会计各1人。县以下各区设文教助理员,负责该区文
教工作。
1949年8月,恢复沂水县称谓,辖17个区,县文教科编制增至9人,各区除设文教
助理外,又根据学校分布设中心校长。1956年,文化教育行政机构分设,设局长1人
,科员3人,办事员及会计6人。1959年,文化教育行政机构合并,改名文教局,增设
副局长1人及文化工作业务员1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文教局机关受到
运动冲击,趋于瘫痪。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设教育组,由组长1人、副组长1人
、办事员6人组成,主管全县教育,以后编制逐渐扩大到13人,同时区级也设教育组
,负责各区教育工作。1975年,恢复文教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行政人员12人
。1978年县文化、教育行政机构再次分设,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政工
、普教、财会等股以及教研室、业余教育办公室等,全局行政编制23人。同时公社教
育组也改为中心校。1984年机构改革,县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下设人事、
普教、业教、建财4股和教研、工会、招生、仪器电教等办公室及电大工作站。1985
年增设勤工俭学办公室,1987年又增设纪检、信访办公室。1989年乡镇中、小学分设
中心校,分别管理乡镇中小学工作。到1990年,县教育局计有副局级以上干部7人,
股级干部16人,设有人事、普教、政教、建财、职教、成教、幼教、工会、纪检、信
访、教研、电教仪器等10余个股室及电大工作站,全局行政及业务职工达到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