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就业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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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全县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制度。利用企业的场地、师资等方面的优势,对
学员进行培训。1988年8月县就业训练中心建成后,又转为以训练中心培训为主。到
1990年,先培训后就业的人员占全县就业人员的98%以上。
企业自培 从1984年开始,企业在劳动部门的统一指导下,面向社会招工,利用企
业的场地、师资等,对学员进行定期的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至1990年,全
县共培训1769人。其中,1987年沂水卷烟厂、沂水汽车配件厂、县服装厂和钻石厂培
训待业青年224人;1988年沂水汽车配件厂、县服装厂、钻石厂、毛巾厂、针织厂和
食品公司等培训865人;1989年县化肥厂、皮毛厂、制革厂和小尧金矿等培训317人;
1990年县服装厂、制革厂、内燃机配件厂、前进厂和县商业局培训363人。
训练中心培训 1988年8月,县建成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建筑面积为1704平方米。
后又投资25万元进行了扩大配套,有教室3口、桌凳188套,并设有教学研究室、图书
资料室、食堂、宿舍、电话教育等器材,钳工专业实习场地1所,购置机床10台。配
备专职教师2名,聘请兼职教师17名。同时制定了120余条规章制度。到1990年底,共
举办培训班33期、47个班,培训学员3549人,充分发挥了训练中心的示范培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