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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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前,全县生产锅炉较少,加上劳动部门几经撤并,对锅炉、压力容器虽有
管理,但未设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其监督与管理机制既不健全也不完善。1978年随
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全县锅炉发展到49台。为做好锅炉的监察工作,县劳动局配
备了专职锅炉监督员,建立了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制度。至1990年底,全县运行锅
炉达120台,压力容器430个,都按计划定期对锅炉进行检验监督,对不安全因素及时
进行了排除。同时举办了多次司炉工培训班,司炉工的持证操作率达95%以上。对每
台锅炉和压力容器建档立卡,使全县锅炉从安装到使用、检验、修理、改造都实现了
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