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干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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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沂水县早期共产党员李清漪、王敬斋等人,首先在进步青年学生、教员
中发展共产党员,从事革命活动,因此,沂水县早期的干部多系爱国的知识分子。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沂水县干部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上级委派,二
是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三是从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吸收。当时,干部录用
手续很不完备,一般只要革命工作需要,本人同意,即可脱产参加革命工作。因农民
成份的干部占多数,所以,干部的文化水平较低。1949年1月,全县有干部540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
,从1949年10月到1990年,由500余人增加到9423人。干部的主要来源有四个方面:
一是从工人、农民、复员军人和社会青年中吸收;二是军队干部转业;三是大中专毕
业生分配;四是集体所有制单位转入。
吸收录用 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恢复国民经济的繁重任务,百业俱兴,各行各业
急需补充干部,党政干部尤缺。为保证各系统的需要,根据党中央解放思想,大胆从
工人、农民中选拔干部的要求,从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中的农民积极分
子和转业建设军人中吸收了大批干部。从1949年底至1953年,全县共吸收干部242人
。其中,1949年底至1950年底89人,1952年55人,1953年98人。勤杂人员转为干部的
5人。
1954年从农民中吸收录用干部22人。1956年从乡半脱产总支委员、团总支书记、
妇代会主任中吸收干部27名。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时期。为适应社会主义建
设事业的发展,按照上级指示,从工人、农民和复员军人中选拔了一批干部。其中1
957年吸收干部22人。1958年从复员军人中吸收34人,1959年从社会吸收干部86人,
1960年从工人中吸收干部56人。1964年为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从社会知识青年中招
收教师51人,同时从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知识青年中录用银行干部7人。1965年从参
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即“四清”)工作队中吸收农村青年70余人为服役制干部。196
6年6月把25名代课教师吸收为试用教师,试用一年合格的,转为正式教师。
“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正常吸收制度被破坏,大批不脱产的工人、农民和复
员军人被吸收到各级革命委员会工作。1968年,从退伍复员军人中选拔录用小学教师
95人,1972年1月从工人、农民中吸收录用干部90人,1978年底从三不脱离干部中吸
收青年干部75人,从民办教师中录用公办教师130人。
1979年11月,经考察,从1978、1979年回乡的社来社去大中专毕业生中择优录用
干部50人,其中大专20人,中专30人。同时农业银行录用干部61人,同年12月,医疗
系统录用干部25人。1980年根据国务院及省关于招收录用社会闲散科技人员的规定,
通过考试和技术考核,录用专业技术人员67人,其中农科24人,工科2人,医科12人
,水产专业1人,林果专业7人,兽医专业21人。同时择优录用闲散科技外语人员100
名,并将6名公社农民经营管理员录用为干部。1981年金融系统从以工代干和社会知
识青年中,录用干部26人,社会吸收干部18人。公安部门将13名户籍、刑事、治安民
警吸收为干部。1982年税务系统从亦工亦农税务助征员和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待业青
年中,择优录用干部32人,银行录用干部10人。1983年开始,通过考试录用干部。同
年3月,公安部门录用5名民警为干部,12月,工商录用干部5名。1984年7月根据省及
组织、人事部门的文件精神,在沂城区进行招聘乡镇干部试点工作,经考察考试,从
农村知识青年中选聘乡镇干部19人,选拔有文化,有工作能力的30名退伍军人,招聘
为乡镇人民武装干部。1985年2月,从1978年以来被授予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劳动
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特级教师和中专毕业教龄18年以上的和经函大、电
大、夜大或教师进修学院学习取得大专毕业证书,教龄6年以上的民办教师中,录用
公办教师120人。并将6名分配当工人的中专毕业生转为干部。5月,从雇用文化站人
员中录用干部9人;从受到地级以上团委表彰的团支部书记和先进基层团委干部中,
招收专职团干部,通过考核、考试,从报考的554人中,录用干部103人。1986年录用
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17人,招收乡镇经营管理员31人。
接收安置军转干部 新中国成立以来,按照上级的规定,沂水县接收安置了大批军
队转业干部,根据军转干部的具体条件和工作需要,本着统一分配,合理使用的原则
,进行了妥善安置。
1950年至1959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189人,其中营级8人,连级97人,排级84人
。安置到党政群机关25人,农林水部门20人,财政粮食部门96人,文教卫生部门34人
,工业部门14人。1961年至1962年接收5人,安置到党政群机关3人,粮食部门1人,
工业部门1人。1963年共接收两批91人(第一批45人,第二批46人),其中排长5人,连
长30人,营长2人,科长4人,参谋1人,正副主任8人,处长1人,助理员、管理员、
股长、所长40人,主要分配到商业、供销、粮食等系统工作。其中商业10人,供销4
8人,粮食26人,银行3人,卫生系统4人。1964年,接收45人,其中营级5人,连排级
40人,安置到行政机关5人,财贸36人,卫生4人。1965年接收16人,安置到区、社党
政机关13人,县直部门3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
工作中断。
1975年,中央决定对军队进行整顿,有大批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沂水县从
1976年接收安置第一批军转干部开始,到1990年,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778人。
同时,接收安置随迁随调家属467人,子女1106人。另外,对1969年至1975年间复员
的187名军队干部改办了转业,除原已安排工作的外,其他大都安排到供销部门工作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国家的规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本着“专业
对口,学用一致,人尽其才,量才使用和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第一线”的原则,合理
地分配了派遣来沂水县的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1950年始,大中专毕业
生的分配派遣工作由县人事部门负责,1968年至1975年,由县革委政治部组织组分配
。1976年重归人事部门分配。1982年分配工作移交给县计划委员会和教育局。从195
0年至1990年,全县共接收分配大中专毕业生6094人,其中高等院校毕业生1434人,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4660人。
整顿以工代干 60年代以来,由于缺乏正常的录用干部制度,厂矿、企事业和党政机关
、群众团体等部门因干部不足,先后陆续选调了一批工人到干部工作岗位上工作,形
成了“以工代干”现象。多年来“以工代干”人员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为社会主义
建设事业作出了贡献,有的成为骨干力量。但由于长期“工不工”,“干不干”,在
政治、经济待遇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这部分人积极性的发挥。同时也给干部
队伍的管理工作带来一些困难。
为解决“以工代干”问题,按照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1983年联合下达的《关
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的通知》精神,从1983年8月到1984年10月,对“以工代干
”人员进行了整顿。对“文化大革命”前一直在干部工作岗位上,现仍在干部工作岗
位上工作的;经县以上党委或政府正式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按照国务院有关各种业
务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取得业务技术职称的;经有关部门考核审定,确定符合干部条
件的,承认为干部,补办干部手续。截至1979年底,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全民所
有制企业单位的“以工代干”人员,凡政治表现好,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作风
正派,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
程度的,经组织审查批准,转为正式干部。
全县列入整顿范围的“以工代干”人员共1069名,列入第一批的547名,第二批
的522名。通过审查,报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办理补办转干手续的986名,占整顿范围
人数的94.1%。其中补办手续的333人,办理转干手续的653名。另外,还为339名手
续不完备的干部,完备了手续。对1980年以后的545名“代干”人员,原则上动员他
们回到原工作岗位。

沂水县1976年以来安置军转干部统计表
单位:人
┌──┬──┬─────────────┬────────┐
│年份│合计│接收数量 │分配去向 │
│ │ ├──┬──┬──┬────┼──┬──┬──┤
│ │ │团职│营职│连排│技术干部│党政│事业│企业│
├──┼──┼──┼──┼──┼────┼──┼──┼──┤
│1976│55 │3 │12 │40 │ │18 │10 │27 │
├──┼──┼──┼──┼──┼────┼──┼──┼──┤
│1978│124 │3 │29 │92 │ │40 │30 │54 │
├──┼──┼──┼──┼──┼────┼──┼──┼──┤
│1981│131 │4 │44 │78 │5 │93 │10 │28 │
├──┼──┼──┼──┼──┼────┼──┼──┼──┤
│1982│45 │1 │14 │26 │4 │26 │5 │14 │
├──┼──┼──┼──┼──┼────┼──┼──┼──┤
│1983│70 │3 │30 │34 │3 │9 │23 │38 │
├──┼──┼──┼──┼──┼────┼──┼──┼──┤
│1984│48 │2 │27 │15 │4 │18 │14 │16 │
├──┼──┼──┼──┼──┼────┼──┼──┼──┤
│1985│89 │6 │57 │19 │7 │34 │17 │38 │
├──┼──┼──┼──┼──┼────┼──┼──┼──┤
│1986│86 │10 │33 │34 │9 │14 │12 │60 │
├──┼──┼──┼──┼──┼────┼──┼──┼──┤
│1987│70 │5 │20 │38 │7 │18 │23 │29 │
├──┼──┼──┼──┼──┼────┼──┼──┼──┤
│1988│36 │6 │9 │19 │2 │12 │4 │20 │
├──┼──┼──┼──┼──┼────┼──┼──┼──┤
│1989│14 │3 │4 │6 │1 │3 │4 │7 │
├──┼──┼──┼──┼──┼────┼──┼──┼──┤
│1990│10 │1 │4 │4 │1 │2 │4 │4 │
├──┼──┼──┼──┼──┼────┼──┼──┼──┤
│总计│778 │47 │283 │405 │43 │287 │156 │335 │
└──┴──┴──┴──┴──┴────┴──┴──┴──┘

沂水县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分配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
│ 项目 │大 │中 │合 │ 分 配 去 向 │
│ 数量 │ │ │ ├──┬──┬───┬──┬──┬─┬─┬─┤
│ │专 │专 │计 │教 │医 │农林 │工 │财 │政│机│其│
│年份 │ │ │ │育 │药 │水牧渔│业 │贸 │法│关│他│
├──────┼──┼──┼──┼──┼──┼───┼──┼──┼─┼─┼─┤
│1951~1959 │49 │434 │483 │340 │ │127 │13 │1 │2 │ │ │
├──────┼──┼──┼──┼──┼──┼───┼──┼──┼─┼─┼─┤
│1960 │49 │170 │219 │64 │46 │93 │14 │2 │ │ │ │
├──────┼──┼──┼──┼──┼──┼───┼──┼──┼─┼─┼─┤
│1961 │22 │184 │206 │155 │15 │28 │5 │ │ │ │3 │
├──────┼──┼──┼──┼──┼──┼───┼──┼──┼─┼─┼─┤
│1962 │43 │230 │273 │167 │15 │36 │2 │51 │ │ │2 │
├──────┼──┼──┼──┼──┼──┼───┼──┼──┼─┼─┼─┤
│1963 │21 │53 │74 │47 │18 │8 │1 │ │ │ │ │
├──────┼──┼──┼──┼──┼──┼───┼──┼──┼─┼─┼─┤
│1964 │6 │43 │49 │32 │8 │5 │3 │1 │ │ │ │
├──────┼──┼──┼──┼──┼──┼───┼──┼──┼─┼─┼─┤
│1965 │12 │2 │14 │3 │5 │4 │2 │ │ │ │ │
├──────┼──┼──┼──┼──┼──┼───┼──┼──┼─┼─┼─┤
│1967 │13 │25 │38 │25 │7 │5 │1 │ │ │ │ │
├──────┼──┼──┼──┼──┼──┼───┼──┼──┼─┼─┼─┤
│1968 │36 │174 │210 │162 │18 │25 │5 │ │ │ │ │
├──────┼──┼──┼──┼──┼──┼───┼──┼──┼─┼─┼─┤
│1969 │1 │8 │9 │ │3 │4 │2 │ │ │ │ │
├──────┼──┼──┼──┼──┼──┼───┼──┼──┼─┼─┼─┤
│1970 │25 │71 │96 │62 │19 │8 │6 │1 │ │ │ │
├──────┼──┼──┼──┼──┼──┼───┼──┼──┼─┼─┼─┤
│1973 │11 │4 │15 │7 │2 │6 │ │ │ │ │ │
├──────┼──┼──┼──┼──┼──┼───┼──┼──┼─┼─┼─┤
│1974 │34 │78 │112 │85 │17 │5 │4 │1 │ │ │ │
├──────┼──┼──┼──┼──┼──┼───┼──┼──┼─┼─┼─┤
│1975 │32 │98 │130 │74 │36 │12 │5 │2 │ │ │1 │
├──────┼──┼──┼──┼──┼──┼───┼──┼──┼─┼─┼─┤
│1976 │22 │150 │172 │91 │38 │21 │8 │11 │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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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29 │112 │141 │76 │40 │6 │8 │10 │ │ │1 │
├──────┼──┼──┼──┼──┼──┼───┼──┼──┼─┼─┼─┤
│1978 │6 │6 │12 │1 │7 │2 │1 │ │ │1 │ │
├──────┼──┼──┼──┼──┼──┼───┼──┼──┼─┼─┼─┤
│1980 │72 │303 │375 │268 │22 │26 │10 │42 │1 │ │6 │
├──────┼──┼──┼──┼──┼──┼───┼──┼──┼─┼─┼─┤
│1981 │30 │299 │329 │169 │53 │52 │14 │40 │1 │ │ │
├──────┼──┼──┼──┼──┼──┼───┼──┼──┼─┼─┼─┤
│1982 │55 │217 │272 │171 │31 │31 │7 │23 │2 │2 │5 │
├──────┼──┼──┼──┼──┼──┼───┼──┼──┼─┼─┼─┤
│1983 │26 │132 │158 │100 │30 │6 │1 │18 │3 │ │ │
├──────┼──┼──┼──┼──┼──┼───┼──┼──┼─┼─┼─┤
│1984 │28 │182 │210 │148 │21 │17 │6 │15 │ │2 │1 │
├──────┼──┼──┼──┼──┼──┼───┼──┼──┼─┼─┼─┤
│1985 │38 │192 │230 │186 │17 │12 │ │11 │ │3 │1 │
├──────┼──┼──┼──┼──┼──┼───┼──┼──┼─┼─┼─┤
│1986 │80 │206 │286 │214 │22 │30 │4 │14 │1 │ │1 │
├──────┼──┼──┼──┼──┼──┼───┼──┼──┼─┼─┼─┤
│1987 │168 │292 │460 │226 │35 │74 │72 │33 │8 │3 │9 │
├──────┼──┼──┼──┼──┼──┼───┼──┼──┼─┼─┼─┤
│1988 │161 │321 │482 │236 │37 │89 │70 │42 │3 │ │5 │
├──────┼──┼──┼──┼──┼──┼───┼──┼──┼─┼─┼─┤
│1989 │178 │308 │486 │221 │29 │91 │78 │63 │2 │ │2 │
├──────┼──┼──┼──┼──┼──┼───┼──┼──┼─┼─┼─┤
│1990 │187 │366 │553 │281 │27 │73 │90 │72 │4 │ │6 │
├──────┼──┼──┼──┼──┼──┼───┼──┼──┼─┼─┼─┤
│总计 │1434│4660│6094│3611│618 │896 │432 │453 │27│1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