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于1981年开始修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至1984年竣工,总建筑面积1
430平方米。建房标准,师级每户90平方米,团级每户70平方米,营级每户50平方米
。还建了会议室3间,活动室3间、车库4间、仓库2间,配小车2辆。
1985年接收安置1户营职退休军人。1986年接收安置15户,其中团职13户,营职
1户,连职1户。有3户回家建房(团职2户,营职1户)。1986年12月底,由县人民武装
部移交军队离休干部19户,其中师级7户,团级12户,在县城建个人住房。至1986年
底,共接收安置35户,其中离休32户,退休3户,师级7户,团级25户,营级2户,连
级1户。
为了加强干休所的管理工作,从1988年3月,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独立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卫生室。1989年干休所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建了
大门口,铺了水泥路面,栽植了花卉、美化了环境,建了游艺室、阅览室、门球场,
建立健全了各种组织机构,使休养所达到了政治学习经常化,文体活动多样化,管理
民主化。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欢度晚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1989年度,沂水军队离退休
干部休养所被临沂地区行署评为先进单位。
第三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视图
沂水县于1981年开始修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至1984年竣工,总建筑面积1
430平方米。建房标准,师级每户90平方米,团级每户70平方米,营级每户50平方米
。还建了会议室3间,活动室3间、车库4间、仓库2间,配小车2辆。
1985年接收安置1户营职退休军人。1986年接收安置15户,其中团职13户,营职
1户,连职1户。有3户回家建房(团职2户,营职1户)。1986年12月底,由县人民武装
部移交军队离休干部19户,其中师级7户,团级12户,在县城建个人住房。至1986年
底,共接收安置35户,其中离休32户,退休3户,师级7户,团级25户,营级2户,连
级1户。
为了加强干休所的管理工作,从1988年3月,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独立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卫生室。1989年干休所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建了
大门口,铺了水泥路面,栽植了花卉、美化了环境,建了游艺室、阅览室、门球场,
建立健全了各种组织机构,使休养所达到了政治学习经常化,文体活动多样化,管理
民主化。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欢度晚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1989年度,沂水军队离退休
干部休养所被临沂地区行署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