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洪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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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盛夏的7-8月常因连降大到暴雨, 在平原涝洼地易形成短时的内涝,
影响农作物生长发育, 重者涝死绝产。夏涝约4年一遇。秋涝出现频率为32%,
为3年一遇,对秋收秋种均有影响,但夏涝和秋涝的危害均远不及夏旱和秋旱。
全县因山丘、河流多,暴雨和特大暴雨后,极易瀑发山洪,造成严重水灾。
193 7年7月31日(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全县普降暴雨。沭河决口。淹没5个村庄。
高桥乡沭水村水深达3.5米, 淹死308人,倒塌房屋882间,冲毁土地3400亩,大
牲畜一扫而光。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领导人民进行大规模地治山、整地、闸
山沟、修水库、河道清障和河道治理,基本控制了水灾的发生,但有的年份由于
降雨强度大, 持续时间长,仍发生水灾。1957年7月19日,由于沂河上游普降暴
雨,沂河洪峰高达6940立方米/秒,沂水城西沂河决口,洪水溢至县城西半部和2
个村庄。 1974年8月13日, 全县日降水量230毫米,沭河决口10多处,冲淹土地
5000多亩,粮食减产35万多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