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干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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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山丘面积大,土地瘠薄,极易受旱。有“十年九旱”、“三日不雨小
旱, 五日不雨大旱”之说。1959-1990年32年中,有12年发生不同程度的干旱,
占37.5%, 其中7年为重旱。全县发生干旱频率较高。一年四季都有发生。可分
为春旱、夏旱、伏旱、秋旱和冬旱。春旱平均2年一遇;夏旱平均2-3年一遇,往
往还会出现春夏连旱;伏旱约3年一遇,对农业危害最重;秋旱约3年一遇,也往
往与冬春干旱相连。 1 976年9月8日至1977年4月13日,长达218天未降一次大于
10毫米的雨。此期间总降水量不足40毫米。严重影响了晚秋作物及小麦播种和越
冬作物的生长。 1981年8月24日至10月21日,57天内仅降雨85.2毫米,受旱面积
达132万亩, 粮食总产比1980年减产17%,花生总产比1980年减产37%,小麦播
种完成时间比1980年晚1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