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沂水县衙设兵房,并在垛庄(现属蒙阴县)设巡检,管理兵事,训练甲兵,
维持治安。1914年兵房、巡检撤销,县知事负责兵事,延续至1936年。
1928年12月,中国共产党沂水县委成立,设立县委军事部,1929年5月同县委一
起遭到破坏。1938年8月,中共沂水县委恢复,军事部相继建立,领导全县人民组织
抗日武装,发展群众武装组织,开展参军参战工作,成为党领导武装工作的组织指挥
机构。1941年秋,军事部撤销,成立县民主政府武装科,同时,各区政府设立武装助
理长,组织领导抗日工作。县武装科成立百余人教导队,培养训练武装工作骨干。1
942年8月后,根据抗日战争形势发展的变化,沂水县和临沂县北部,莒县北部、西部
相继划分为沂临边、沂南、沂源、沂中、沂北、莒沂边、沂东等县,各县抗日民主政
府先后都设立了武装科。1943年县武装科撤销,成立县武装工作委员会(简称武委会
)。县武委会内设参谋工作组、政治工作组、青抗部。1945年,县、区建立人民武装
部,为各级武委会的执行机关,正副部长由武委会正副主任担任。县、区武委会成为
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协调各方面力量,贯彻执行党委关于民兵建设的政策和完成每一时
期民兵工作任务的机构。
解放战争时期,县、区人民武装部是同级党委领导下的一个部门,是党委的军事
部,行政上为省军区系统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县人民武装部兼县委军事部,统一领
导县区武装部和人民武装工作,名称县武装力量指挥部。武装部内设参谋工作、政治
工作和总务3个股。1949年8月起,沂中县改称沂水县,县武装部改称沂水县人民武装
部。1950年10月,县、区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改由军队系统供应。1951年5月,
县、区人武部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1954年10月,县人武部改编为县兵役局(县人武
部保留,一个机构两个牌子),负责民兵、兵役两项工作。设动员、统计、预备役军
官、征集、民兵5个科。区人武部撤销,保留1至2名武装助理员。1958年,重新设立
区人民武装部(后改称公社人武部)。1960年9月,县兵役局撤销,保留县人民武装部
,设作战训练、组织动员,政工3个科。1981年,作训和动员两科合并为作动科,增
设供管科,保留政工科。1985年区人武部改称乡(镇)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20日,
县人民武装部归地方建制。县人武部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军事科,1989年增设后勤
科。县乡人武部为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
负责辖区的兵役工作。
第一章 军事机构沿革
清末,沂水县衙设兵房,并在垛庄(现属蒙阴县)设巡检,管理兵事,训练甲兵,
维持治安。1914年兵房、巡检撤销,县知事负责兵事,延续至1936年。
1928年12月,中国共产党沂水县委成立,设立县委军事部,1929年5月同县委一
起遭到破坏。1938年8月,中共沂水县委恢复,军事部相继建立,领导全县人民组织
抗日武装,发展群众武装组织,开展参军参战工作,成为党领导武装工作的组织指挥
机构。1941年秋,军事部撤销,成立县民主政府武装科,同时,各区政府设立武装助
理长,组织领导抗日工作。县武装科成立百余人教导队,培养训练武装工作骨干。1
942年8月后,根据抗日战争形势发展的变化,沂水县和临沂县北部,莒县北部、西部
相继划分为沂临边、沂南、沂源、沂中、沂北、莒沂边、沂东等县,各县抗日民主政
府先后都设立了武装科。1943年县武装科撤销,成立县武装工作委员会(简称武委会
)。县武委会内设参谋工作组、政治工作组、青抗部。1945年,县、区建立人民武装
部,为各级武委会的执行机关,正副部长由武委会正副主任担任。县、区武委会成为
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协调各方面力量,贯彻执行党委关于民兵建设的政策和完成每一时
期民兵工作任务的机构。
解放战争时期,县、区人民武装部是同级党委领导下的一个部门,是党委的军事
部,行政上为省军区系统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县人民武装部兼县委军事部,统一领
导县区武装部和人民武装工作,名称县武装力量指挥部。武装部内设参谋工作、政治
工作和总务3个股。1949年8月起,沂中县改称沂水县,县武装部改称沂水县人民武装
部。1950年10月,县、区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改由军队系统供应。1951年5月,
县、区人武部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1954年10月,县人武部改编为县兵役局(县人武
部保留,一个机构两个牌子),负责民兵、兵役两项工作。设动员、统计、预备役军
官、征集、民兵5个科。区人武部撤销,保留1至2名武装助理员。1958年,重新设立
区人民武装部(后改称公社人武部)。1960年9月,县兵役局撤销,保留县人民武装部
,设作战训练、组织动员,政工3个科。1981年,作训和动员两科合并为作动科,增
设供管科,保留政工科。1985年区人武部改称乡(镇)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20日,
县人民武装部归地方建制。县人武部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军事科,1989年增设后勤
科。县乡人武部为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
负责辖区的兵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