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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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沂水县衙知县亲自办案,设典史官掌管缉捕、监狱。1905年(清光绪三十
一年),县衙成立巡警局,设警务长1人,巡官1人,巡长1人,巡警42人,管理户籍、
警卫、消防、卫生防疫、救灾及保护森林渔猎等事宜。
1928年建立国民党沂水县公安局,设局长1人,第一科2人,第二科2人,一等巡
官1人,二等巡官1人,三等巡官1人,马队巡官1人。1934年县公安局人员编制如下:
局长1人,事务员1人,书记1人,二等巡官1人,三等巡官1人,巡长3人,一等警6人
,二等警10人,三等警28人,马警6人,伙夫6人。
1940年3月22日,沂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公安局,同年4月,局内设侦察、
执行、审讯三科,全局30人;1941年又增设第四科(秘书科)。1942年,各科改称股,
同时撤销第二科。1942年8月,根据抗日斗争形势的需要,在新开辟的沂水县北部二
区建立了沂北行署,同时设公安局。沂水县改称沂中县,沂水县公安局易名沂中县公
安局。1942年10月,沂东办事处成立(1944年8月改称县政府),同时设公安局。1943
年3月,成立莒沂边办事处(1944年春改称县政府),设公安局。1946年初,沂中县公
安局增设干部股和治安股。
1949年8月,沂北县和莒沂边县合并为莒沂县,原两县公安局随之合并,称莒沂
县公安局,驻今马站镇刘家城子村。同月,沂东县撤销,将所辖的5个区划归沂中县
,同时沂中县复名沂水县,沂中县公安局改称沂水县公安局。1953年8月,莒沂县撤
销,将所辖的9个区划归沂水县,莒沂县的部分公安干警转入沂水县公安局,此时局
机关设秘书股、治安股、预审股、人事股、政保股,下设城关派出所、马站派出所。
1956年设户籍股。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沂水县公安局机构瘫痪。1968年3月,县公安局
实行军事管制,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沂水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简称军管组
),公检法合署办公。军管组设秘书组、治安组、保卫组、审判组、民事组、检察组
。此外还有武装中队。1973年5月,沂水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撤销,恢复沂水县
公安局建制,设秘书股、治安股、预审股、政保股、检察股,下设城关、马站、王庄
、诸葛、四十里、黄山、院东头、杨庄、官庄和崔家峪10个派出所。到1984年机构改
革前,全局有干警153人,局机关设秘书、治安、政保、内保、预审、刑侦等6个股和
协理室。在18个区和沙沟水库、跋山水库、韩旺铁矿设21处派出所。1984年8月机构
改革后,增设行政装备股,同年10月秘书股改称办公室,刑侦股改称刑警队,协理室
改称政工股,内保股改称保卫股。同年12月局机关又增设政策法律研究室。至1985年
底全局干警达177人。1986年4月,增设沂水镇城里派出所,原城关派出所,改称城郊
派出所。1987年3月增设通讯股、信访股。同年6月,县交通局监理站移交县公安局管
理,同时改称沂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989年4月,增设沂水镇城南派出所,同
年,撤销韩班铁矿派出所,矿区治安业务由新民官庄派出所管辖,同时,局机关各股
改称科。1990年3月,增设户政科,至年底,局以下共设15个科室、35个派出所,共
有干警301人。
武警中队 。1940年3月22日,沂水县公安局建立后,公安局政治保卫队(简称政卫队,即现武警
中队前身)随之建立,政卫队设两个班(长枪班、短枪班),配队长1人。政卫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政治
保卫和安全警卫工作。长枪班负责看押犯人,短枪班则活动在敌占区,对付日军的武装特务,镇压死
心塌地为日本侵略军卖命的汉奸。194 2年8月,根据抗日斗争形势的需要,原沂水县境除中部改称沂
中县外,北部划为沂北县,东北部划为莒沂边县,东南部划为沂东县。各县根据斗争形势需要均建立
了政卫队,后改为警卫队。1946年警卫队又改称公安队,配队长1人。1949年8月,沂北县与莒沂县合
并,两县的公安队也随之合并,配指导员、队长各1人。同时沂东县撤销,将5个区划入沂中县,沂中
县改称沂水县,此时,县公安队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沂水县中队,有100余人,配指导员、队长各1
人。
建国后,县公安中队的任务是:看押、缉捕、押解、处决犯人。1953年8月莒沂
县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莒沂县中队合并沂水县中队。同时,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沂
水县中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沂水县中队,实行公安机关建制供给,但其
军事训练、行政管理、政治工作由上级公安部队司令部代管,业务由县公安局管理。
1955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沂水县中队改称为沂水县武装警察中队。1963
年,县武装警察中队改称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沂水县中队。1966年7月,改称为中国
人民解放军沂水县中队,配指导员、队长各1人,实行兵役制。政治上受县人民武装
部领导,业务上受县公安局领导。1982年6月1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沂水县中队更名
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沂水县中队。1990年全队共有人员30名,配队长1人,政治
指导员1人,副政治指导员1人,司务长1人,全队共分4个班,其主要任务仍是看押犯
人。
附:日伪时期,1939年沂水县日伪警察所成立,设在伪县政府院内(今县政府大
门内东院),警察所内设:督察室、警务系、警法系、保安系、特务系等机构。同时
还设5个警察分所:第一分所设在沂城东关街,第二分所设在高桥,第三分所设在苏
村区孙家庄(今沂南县),第四分所设在马站,第五分所设在河阳区刘家店子(今沂南
县)。1943年增设经济系。1944年8月解放沂水城,日伪警察所被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