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协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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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沂水县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成立,在中
共沂水县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沂水县委员会(简称沂水县
政协)首届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1981年2月23日,县政协首届一次会议召开,沂水县
政协正式成立。为便利于委员活动,发挥其参政议政作用,县一届政协按委员界别,
划分了学习、文教、科技、侨务、民族宗教和医药卫生5个组。二届政协设学习委员
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和群团、农林水、商业财贸、科技、教育、医药卫生、文体、侨
务、民族宗教9个组。三届政协将商业财贸组分为商业、财贸两个工作组,并增设提
案工作委员会和团结统一工作组,这样三届政协先是设了3个委员会,10个工作组,
随后,根据工作需要于1988年改设提案、学习、文史资料、经济科技、文教卫生、社
会政法、祖国统一联谊、乡镇联络组八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同时,为加强基层政协组
织建设,在31个乡(镇)设置了政协工作联络组。四届政协后,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合
并,设“一室五委”,同时将全县31个乡镇联络组改为政协乡(镇)工作委员会。
1981年2月县政协下设办公室为其机关日常办事机构,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工作人员6人。随着工作量的增加,到1986年1月,办事机构改为“三科一室”,即组
织宣传科、委员联络科、文史资料科和办公室,工作人员16人。1990年4月四届政协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全国政协和省政协的做法,将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合并,调整为提
案学习、文史资料、经济科技、文教卫生、社会政法5个工作委员会和政协办公室。
同时增设秘书长1人。到1990年底。县政协机关共有工作人员20人。